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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平阳鳌江严抓河长履职

履职不到位 约谈促落实

  本报讯 (记者 施力维 通讯员 朱智翔 俞侃) “根据要求,镇级河长每10天要开展河道巡查1次,村级河长每7天要开展河道巡查1次。为什么履职不到位,请大家说明情况。”“河道地段手机信号差,巡河记录保存出了差错;上月请了病假,上报情况不及时,造成巡河空窗期……”日前,平阳县鳌江镇对履职不到位的河长进行了集体约谈。谈话中,河长们检讨履职不力的原因,并提出下一步的整改方案。

  集体约谈是鳌江最新推出的通报考核问责机制办法内容之一。办法规定,镇级河长履职率低于85%的,纪委、考绩办、治水办对履职不到位的镇级河长进行集体约谈,并对所在部门予以问责。村级河长履职率低于85%的,对履职不到位的村级河长所在社区予以考核扣分;低于70%的,对社区主要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低于60%的,对社区主要责任人予以问责,并扣发村级河长的年度绩效考核奖金。

  鳌江镇镇区面积大、河道多,自“河长通”APP开通以来,镇村两级河长巡河履职率一直不稳定。今年2月初,镇纪委和镇治水办根据1月份全镇两级河长巡河率情况、巡河日记率情况、“河长通”签到率情况三项指标的统计结果,对巡河未达标河长进行集体约谈。截至3月底,鳌江镇村两级河长综合履职率提升明显,“河长通”考核数据显示,全镇镇级河长巡河效率已提升到102%。

  为提高河长巡河效率,第一时间掌握履职记录误差情况,当地还建立河长履职“一周一提醒,半月一梳理,一月一通报”制度:即每周由治水办负责给各级河长发送“巡河提醒”短信;每半月由“市河长制工作后台”对当月河长巡查情况进行梳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河长对接落实;每月由治水办将当月“河长履职电子化考核”结果反馈给镇督查室,由镇督查室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履职不到位 约谈促落实 2018-04-08 6970900 2 2018年04月08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