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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社会

丽水统筹采购
农村小额保险

  本报讯 (记者 聂伟霞 通讯员 沈绍春) “政府为我们想得真周到,以后我们的生活又多了一份保障!”日前,云和县紧水滩镇田铺村低保户王保科家里来了许多客人,他们是县民政局和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他们深入低保、低边户家中,带来今年政府统一为困难群众购买农村小额保险的喜讯。

  据了解,目前,丽水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已完成2018年度农村小额保险协议签订工作,为全市18万困难群众撑起一把保护伞。

  农村小额保险,其目的是为所有低收入农户提供保障,增强抵御风险能力,防范因病或意外事故致贫返贫风险,为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奠定基础。该险种具有保费低、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是政府服务“三农”的民生工程,也是“政保合作”重要项目。主要包含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疾病身故4个方面的保障。

  农村小额保险于2013年在丽水市开始试点,2014年在全市铺开,但由于农村小额保险一直由各地自行采购,存在着保费、保险金额不一、部分保障内容不够合理、服务不够及时、采购工作成本比较高、有一定廉政风险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2017年,丽水市政府专门出台文件,改由各地分散采购为全市统一招投标方式选定承保机构,由丽水市民政局负责该项工作的实施。被投保群体也进一步扩大,从最低生活保障户扩大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户及其他经济困难户,部分县市还将特困供养人员也纳入。庆元县还将孤困儿童、残疾人、优抚对象、劳动模范、49岁以上独生子女母亲、农村离任老干部、70岁以上农村老党员等1.1万人一并纳入农村小额保险范围。与上年比,全市被投保群体扩大一倍以上,达18万人。

  不仅如此,丽水市民政局在设计招投标方案中,深入调研,精心设计,在综合各地保费并征得各地意见后,将保费固定为40元,用保险金额进行招投标,使得困难群众享受的保额更高。为做好理赔工作,各地民政、乡镇通过不同渠道不同形式配合做好宣传告知工作外,要求保险公司确保实现“宣传告知一个都不少、上门理赔一个都不漏”的目标,年中将对保险公司的工作进行评估,确保服务质量,真正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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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额保险
2018-03-30 6893827 2 2018年03月3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