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发力推进节水行动
让美丽“大花园”碧水长流
黄丽丽
浙江全面发力推进节水行动
让美丽“大花园”碧水长流
黄丽丽
山水浙江,诗画江南,有着独特自然禀赋的浙江一直践行绿色生态发展理念,美丽浙江建设风生水起。而今,建设“大花园”行动正在全面提升美丽浙江能级,引领着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继续走在前列。
水是生命之源、生态之基、生产之要,水资源的保质保量供给在浙江实施“大花园”战略中至关重要。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提出“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把节水提升到国家战略的新高度。
一直以来,浙江以“八八战略”为指引,贯彻治水兴水新思想新理念,始终把水利放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浙江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全面发力之下,成果斐然——“十二五期间”,浙江省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三大目标全面完成。“十三五”开局,在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浙江省位列第二,也是我省连续3年获得国家考核优秀等次。2017年用水总量为179.50亿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了3.5%。
今天,国家节水行动号角吹响,人们对绿水青山日益渴求,浙江水利人依然保持勇立潮头、改革创新的精神面貌,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为建设美丽浙江、打造全省“大花园”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全过程,
坚守红线严格管理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水是宝贵的战略资源,新时代治水方针中,“节水优先”居于首位。为此,我省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涉及节水的各个过程环节进行梳理,采取扎实措施,节水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在省级层面,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和考核办法,分解下达水资源总量、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水资源控制指标体系与管理目标责任制。
节水就是减排,节水促进增效,节水惠及民生。理念引领实践,省政府建立了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常态化运行的工作机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在全省全面落实,各地创新举措,亮点频现。
在舟山,产业发展必须要以水定产,无论是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重大项目建设,必须实施严格的水资源论证制度,未通过水资源论证的有关规划不得批准实施;在德清,作为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该县率先制订《德清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从改革农业水价入手,建立节水减排新模式;在东阳与义乌,绍兴、余姚与慈溪等水权交易试点,“跨地区卖水”越卖越火,水资源跨越行政界限实现高效“流通”……
此外,全省水价改革全面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户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基本实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进一步加强,水质监测全面覆盖、动态化,重要饮用水源地保护分级管理、制度化;“河长制”实现省市县乡(镇)村五级全覆盖,河湖实现了长效管理……层出不穷的节水管水举措为浙江GDP贴上了节水环保的绿色标签。
“浙江积极响应国家节水行动,深化改革,勇于创新,争做节水领跑者。”浙江省水利厅水资源水保处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底,省财政、环保、发改、水利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江成为全国首个在省内流域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省份,着力于推进流域上下游之间的相互补偿,不再单一依靠中央、省级财政给予的纵向补偿资金,再次为全国水资源管理提供了浙江智慧。
全覆盖,持续构建节水格局
节水型社会建设,既是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解决水资源问题、推进水利现代化的迫切要求。浙江省高度重视节水型试点建设的引导作用,因地制宜、分类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形成了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节水格局。
早在2004年,岱山县作为严重缺水地区代表被列入浙江省首个省级试点,并于2009年通过验收成为浙江首个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县。此后,试点又在温岭、开化展开。与此同时,义乌、余姚、玉环、舟山相继被水利部确定为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并通过终期验收。
7个试点地区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也初步形成了具有浙江省特点的节水型社会规划编制、技术指导、监督管理、评价验收等一套工作体系。海陆山原的节水行动各具特色,节水型社会建设在全省遍地开花,创造了一批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的经验。
由于水资源非常紧缺,岱山县于2001年就成立了浙江省第一家水务局,通过制度设计和建设、水权明晰和配置、水资源统一管理等方面的尝试和探索,为其成为我省首个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县提供了体制机制的保障。
又如余姚作为平原水网典型地区,推广以经济型喷滴灌为代表的先进节水技术,构建水库群——河网多水源多用户的水质水量联合调配体系,建设投融资平台,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为更好地保障生产、生活、生态用水提供鲜活样板。
进入新时代,面对美好生活对水资源提出的更全面更均衡的要求,人们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内容和承载目标也有更高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对此,我省拉高标杆,自我加压,在全省全面启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出台《浙江省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体系,节水型社会基本建成,形成一个人人讲节水、处处要节水的大格局。
全方位,制度政策保障有力
节水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抓节水需要谋长远、管全局,需要建规矩、强约束, 更需要有激励、重引导。
谋划长远,浙江先后组织编制实施了《浙江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浙江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浙江省节水灌溉规划》《浙江省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等一系列水资源管理规划。
管住全局,浙江先后发布了《关于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建立规矩,浙江先后出台了《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等法规规章。
强化约束,浙江先后出台了《浙江省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细则》《浙江省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浙江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和“十三五”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加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管理的制度文件。
激励引导,浙江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促进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开展节水型灌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节水载体和生态补偿方面的激励措施。
这些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进一步健全了节水管理制度,为浙江省节水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为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节水工作提供了方向。
全链条,
改革创新服务体系
当前的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风起云涌,成为优化社会发展环境、服务广大群众和企业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浙江水利人积极响应审批“放管服”改革,转变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改革创新纵深推进。
这项重大改革行动中,2017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取消,我省涉水审批事项均已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部分项目实现“跑零次”,真正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办事流程得到优化、简化,办事效率大大提升,有效促进了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落地。
在长兴,根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省水利厅下发的《全省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梳理确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32项,并建立了“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QQ群”和“审批资料QQ群”,以创新服务手段的方式,为企业提供服务。
在桐乡,取水许可审批纳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原本需要跑十几趟至少20多个工作日才能办理好的审批,现在只要材料齐全就可在一个窗口一次办结,让群众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
通过改革,我省办理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项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数量从原来的39项减少至13项,办事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提高。
改革永无止境,创新永远在路上。为了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凝聚节水共识,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质检总局联合制定发布了《水效标识管理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坐便器水效标识实施规则》将于2018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后没贴“水效标识”的马桶一律不得销售。
类似重大政策制度层面的改革创新,将极大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促进全社会良好节水习惯的养成。浙江水利部门也将持续深入“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创新监管手段,让改革创新结出更多的硕果。
全社会,
凝聚强大节水合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这意味着生产与消费环节需要进一步打通,节水护水要成为每一个公民的责任。
在浙江,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结合“五水共治” 治水行动,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全社会爱水护水的意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主动参与治水、护水、节水的行动不断增多,涌现了一批“民间河长”“企业河长”“河小二”等护水典型和“水效领跑者”“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灌区”“节水型小区”等节水载体。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是2017年国家重点用水企业造纸行业水效领跑者之一。为了最大限度推进节能减排,提升员工的节水意识,公司成立了节能减排办公室,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将节水指标纳入部门和员工考核激励体系,并通过创新节水工艺,极大提升各项水效指标,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除了景兴纸业,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作为“工业节水”的典型标杆和行业示范,被列为2017年全国乙烯行业唯一的“水效领跑者”。
在浙江,水效领跑者和节水型企业、单位、灌区、小区不断涌现,“河长制”延伸至浙江的江河湖塘,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参与进来,成为爱水、护水、节水的关键一员,凝聚起了强大的节水合力,为节水型社会的全面建成奠定了根基。
革命先驱李大钊曾说:“黄金时代,不在我们背后,乃在我们面前;不在过去,乃在将来。”沿着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浙江水利人正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为人们安居乐业提供更加可靠的水利保障,谋划破题未来更长时间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蓝图。
新时代新征程,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措施,我省将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监管的试点工作,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全面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到2020年,全省三分之二以上的县(市、区)要基本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以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为载体、全社会参与其中的长效机制,让更多的个人和团体参与到爱水、护水、节水行动中去。
浙江,正迈着铿锵有力的步伐,以深化国家节水行动为抓手,以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为蓝图,阔步走上实现水利现代化的豪迈新征程。
(本版图片由浙江省水利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