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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要闻

推出无理由退货指引
加强放心消费建设

  本报杭州3月15日讯 (记者 黄莹 通讯员 沈雁) 记者从15日召开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推进部署会上获悉,我省正式推出全国首个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

  指引共二十一条,重点对经营者行为规范、退货程序、商品完好、信用约束等方面作了规定。明确了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时限;明确了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明确了将在动态监督中,对因不履行承诺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停止使用统一标志标识,并予以撤销公布。

  接下来,我省工商部门将通过拓宽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广度、推进无理由退货社会公开承诺、完善消费诉求多元化解路径、启动实施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加强线上线下商品质量一体监管、推进消费侵权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构建放心消费动态长效监督机制、凝聚放心消费共建共享社会共识等八项新举措推进放心消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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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放心消费建设
2018-03-16 6807597 2 2018年03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