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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
全国政协委员
如何履职
浙报制图:陈仰东
全国两会即将隆重召开,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们将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开始这段履职新征程。使命激荡,责任在肩,“履职”二字将成为代表和委员们接下来的一个关键词。那么,代表和委员们各自有哪些履职要求?我们通过这张图来一一解读。
全国政协委员
有何履职方式
参加政协会议。出席政协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及政协组织的其他有关会议。
提交提案。以个人名义或委员联名方式提出提案,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可参加以界别、小组或联组名义提出集体提案。参加提案办理协商活动。
参加政协组织的视察和考察活动,参加调查研究。
通过政协组织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大会发言。包括在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的口头发言和书面发言。
开展团结联谊。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做好解疑释惑、增进团结、凝聚人心工作等。
参加政协理论研究、新闻宣传、文史资料工作以及其他履职活动。
(以上资料节选自《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履职工作规则(试行)》)
全国人大代表
要做哪些事情
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
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
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
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以上资料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浙报制图:陈仰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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