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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经济

创新活力展风采 建功立业正当时

浙江国税领军人才学员引航税收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在营改增试点全面展开战役中,裘耀华冲锋在前,超负荷运转,带领团队按期完成76.97万户纳税人的户籍交接工作;在浙江国税系统反避税第一大案查处中,周媛研析海量涉税数据,沉着应对谈判困难,成功完成补税逾亿元的案件查处工作;在金税三期上线工作中,张鸿自主设计成功开发“纳税人分析系统”,全省稽查、评估、进出口、征管等多部门广泛运用……近年来,浙江国税系统的领军人才学员以一份份靓丽成绩单,生动诠释了“何为领军,何以领军”。

  优选精育聚英才

  近年来,浙江国税严格按照《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将税务领军人才工程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局人才兴税的关键举措,建立健全税务领军人才培养机制,打造出了一支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税务领军人才队伍。目前,已有22名干部入围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入围总人数居全国税务系统前列。自2013年以来,浙江国税领军人才学员共受到嘉奖17人次、三等功4人次、二等功1人次,1人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1人被评为浙江省万名好党员。

  在人才选拔上,浙江国税坚持学历和高专业素质,准确把握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人才选拔第一标准,深挖各级税务力量,鼓励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双达标的有担当、想干事、能干事的优秀年轻干部踊跃参选。据了解,全省五批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共272人报名,并优中选优推荐确定干部80人,其中22人入围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从税务干部到领军学员,总局和省局的领军人才培养计划让我再一次明确努力前进的方向,更让我收获无比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实现自我提升。”杜鹃如是说。杜鹃2014年入选第二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主攻税务风险评估方向,凭借英语优势,她多次参与总局与荷兰、OECD、IMF开展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技术项目交流活动,广泛借鉴OECD国家先进经验,创造性开展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多次受到嘉奖。

  在人才培育上,浙江国税坚持点线结合。一方面,在“点”上聚焦,注重人才培育的专业性、针对性、实践性和应用性,通过知识拓展、能力提升、应用提高三个阶段,强化人才集中培训和实践锻炼,利用领军人才培养导师制“一对一”指导培养,提升综合素质。另一方面着力构建“三师”队伍、专业骨干队伍、税务领军人才队伍组成的金字塔型“三级梯队”人才结构,为税务领军人才源源不断涌现厚植沃土。截至2017年底,全省国税系统获得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执业律师资格证书共1260人次,占干部总人数8.58%。

  第四批全国税务系统领军人才学员王伟对此感触很深:“成为领军学员后,内外因素都促进了自身知识面的全面拓展。特别是集中培训,通过国内知名院校的教授、专家等授课,从国际会计准则的最新发展到会计准则的最新内容、从‘互联网+’的税收融合到新型稽查方式的探索、从税收专业领域知识到诵读、国学修养,都让我受益匪浅。”

  严管锤炼出将才

  精选只是入门,锤炼方出将才。浙江国税高度重视领军人才的培养锻炼工作,努力拓宽领军人才成长和进步的空间。一方面充分考量领军人才学员的个人专长,提供系统内部交流挂职的机会,将人才优势在各类岗位上实现最大化发挥;另一方面结合工作需要和培养方向,优先选派领军人才学员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地方政府、地税系统的借调、交流、挂职,让其更全面、更深层次地了解税收现代化工作,激发创新思维及工作方式。截至目前,合计14人有挂职市县区国税局局领导经历(其中4人任县区局“一把手”),1人上挂省局机关副处长,2人挂职同级地税部门,1人挂职政府副区长,1人挂职政府部门副局长,17人参与总局专项工作。

  “领军学习期间,我曾参与过总局大企业专项工作,并担任全流程税收风险管理专项工作实践锻炼小组组长,这让我在管理、沟通、服务基层等多方面得到了锻炼和实践,为之后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帮助。”首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谢雁翎在领军人才学习班结业后这样说。谢雁翎是温州市洞头区国税局的“一把手”,本着“地方再小,也可大有作为;标准再高,必能迎难而上”的信念,她不畏困难、勤恳创业,带领洞头国税创造了2017年度温州市国税系统和洞头区政府绩效考核双优秀、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双优秀的佳绩。

  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在为领军人才学员提供各类学习锻炼、优先提拔机会的同时,浙江国税还制定了严格的领军人才激励考核制度,设置激励、预警和退出机制,正反双向推进领军人才成长成才,确保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始终保持奋勇争先、永不懈怠。第三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肖正军对此这么说,“成为领军人才学员仅仅是个开始。我们只有不断严格要求自己,才能保证自己不被领军人才队伍所淘汰,才能配得上领军的头衔。面对着更宽阔的知识领域和更高的工作标准,我们更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与能力,发挥更大的能量。”

  识人善用创佳绩

  使用是最好的培养。浙江国税始终将“用”作为领军人才培养的落脚点,采用重点项目攻关及外派任务相结合方式,引导领军人才将所学理论与国税工作实际相结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攻坚克难,建功立业。

  201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一批最高院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儿童投资基金(以下简称TCI)诉杭州市西湖区国税局税务征收案。该案是全国首例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诉讼案件,最高院维持税务机关征税决定的判决为此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从发现线索到作出征税决定,从复议到诉讼,从判决到4.42亿元税款的入库,在长达6年之久的拉锯战中,第二批全国税务系统领军人才学员汪成红用自己的法学专业知识,率领应诉团队与原告开展了“事实与证据”的艰辛较量。

  领军人才领先的不仅是单项业务能力,还体现在综合能力上。2017年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筹备项目组组长黄碧波至今对会议筹备期间的点点滴滴记忆犹新。作为全国首批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黄碧波带领团队成员从调研取经到方案设计,从整体协调到细节落地,从节点把控到应急处理,反复推敲细节,不断优化流程。他说,“大会圆满召开是集体的功劳。我把系统内领军学员中的优秀分子集中起来,充分发挥了领军学员的群聚效应和辐射效应。夏永胜同学外语水平突出,翻译本领很强,就让他负责对外翻译组,挑选翻译人员和志愿者,形成实力雄厚的对外接待队伍;周媛同学曾经担任基层局主要领导,管理经验丰富,善于组织协调,就让她牵头后勤保障组;陈展同学国际税收业务水平突出,就让她组成业务骨干小组,编写宣传资料,向国外同行宣介中国税收事业发展成就。事实证明,领军学员敢打硬仗、能打胜仗,在他们的影响带动下,会议筹备队伍思如泉涌、智慧迸发。”

  与此同时,浙江国税还认真贯彻总局大局思维,将优秀领军人才学员派往内陆欠发达地区国税局,为我国税收治理现代化贡献力量。2018年,谢雁翎即将从洞头区国税局局长岗位奔赴贵州开启全新的挂职交流工作。

  多士成大业,群贤济弘绩。“人人重视领军、人人争当领军、人人支持领军”的氛围在浙江国税已日渐浓厚。在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中,浙江国税将以税务领军人才为先锋队和改革尖兵,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撬动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提升,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浙江日报 经济 00007 创新活力展风采 建功立业正当时 2018-02-13 浙江日报2018-02-1300007 2 2018年02月1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