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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常山签订生态保护补偿协议

水质不达标 上游补下游
水质若达标 下游补上游

  本报讯 (记者 于山 县委报道组 程磊 通讯员 王新建) 位于钱塘江上游的开化、常山两个县近日在重庆举行的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暨推动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工作会议上签订了《钱塘江(上游)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下称《协议》)。《协议》约定,两县共同设立钱塘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未来3年,如果上游开化的水不达标,开化将拨付生态补偿资金给下游常山县,反之则由常山拨付该资金给开化。开化和常山成为省内率先签订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定的两个县。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为此,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按照要求,该补偿机制将在2020年基本建成,今年,将率先在钱塘江干流、浦阳江流域实施,鼓励其他饮用水源保护等受益对象明确、双方补偿意愿强烈的相邻县(市、区)同时开展。

  根据《协议》内容,开化县、常山县共同设立钱塘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2018年至2020年,开化县、常山县每年各出资800万元。并按照2015至2017三年间两地交接断面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站的监测结果,测算补偿指数,若监测结果达标,下游常山县在800万元以内根据指标情况分段拨付生态补偿资金给上游开化县;若不达标或上游开化县出现重大水污染事故,上游开化县在800万元以内根据指标情况分段拨付生态补偿资金给下游常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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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若达标 下游补上游
2018-02-12 6539554 2 2018年02月1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