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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姆放火盗窃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莫焕晶被判死刑

  本报杭州2月9日讯 (记者 吴振宇 通讯员 王方玲) 2月9日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杭州中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莫焕晶因长期沉迷赌博而身负高额债务,为躲债于2015年外出打工。2016年9月,莫焕晶经中介应聘到被害人朱某、林某夫妇位于杭州市上城区蓝色钱江公寓家中从事住家保姆工作。2017年3月至6月21日,莫焕晶为筹集赌资,多次窃取被害人家中的金器、手表等物品进行典当、抵押,得款18万余元,至案发时,还有价值19.8万余元的物品没有被赎回。其间,莫焕晶还以老家买房为借口向朱某借款11.4万元。上述款项都被莫焕晶用于赌博挥霍一空。为继续筹集赌资,莫焕晶决意采取放火再灭火的方式,骗取朱某的感激以便再度借钱。2017年6月22日凌晨4时55分许,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导致火势迅速蔓延,造成屋内的被害人朱某及其3名未成年子女被困火场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并造成该室室内精装修及家具和邻近房屋部分设施损毁。经鉴定,火灾造成财产损失共计25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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