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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要闻

关于2017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及2018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2018年1月25日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03.38亿元,增长10.3%;加上转移性收入3055.76亿元,收入合计8859.14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30.27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7.0%,增长8.6%;加上转移性支出1328.87亿元,支出合计8859.14亿元。收支相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17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3.05亿元,增长5.2%;加上转移性收入2756.90亿元,收入合计3079.95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0.14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4%,增长5.4%;加上转移性支出2589.81亿元,支出合计3079.95亿元。收支相抵,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17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85.50亿元,增长68.7%,增长较快,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长78.8%;加上转移性收入1216.72亿元,收入合计7802.22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617.48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68.2%,增长78.0%,增加较多,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土地类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加上转移性支出1184.74亿元,支出合计7802.22亿元。收支相抵,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17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4.55亿元,下降19.7%,收入下降,主要是按规定将部分非税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加上转移性收入1027.20亿元,收入合计1091.75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1.55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8.9%,增长172.5%,增加较多,主要是新增交通建设债券支出;加上转移性支出990.20亿元,支出合计1091.75亿元。收支相抵,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17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5.50亿元,下降11.9%,收入下降,主要是温岭市、瑞安市、杭州市等市县产权转让收入下降;加上转移性收入9.39亿元,收入合计74.89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7.06亿元,完成预算的99.9%,下降1.8%,支出下降,主要是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加上转移性支出37.83亿元,支出合计74.89亿元。收支相抵,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17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7.67亿元,下降3.4%,收入下降,主要是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受“两降一升”影响,利润下降较多;加上转移性收入1.80亿元,收入合计29.47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2.20亿元,完成预算的116.9%,增长11.2%,增加较多,主要是上年结转的项目在本年支出;加上转移性支出17.27亿元,支出合计29.47亿元。收支相抵,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17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543.85亿元,增长20.9%,增长较快,主要是2017年较多地方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加,以及一次性缴费参保增长较多。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963.27亿元,完成预算的102.0%,增长20.2%,增加较多,主要是2017年较多地方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加,以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待遇享受人数增加、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收支相抵,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结余580.58亿元。

  2.省级

  2017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45.26亿元,增长15.6%,增长较快,主要是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缴费基数相应增加,基金收入以及利息收入增加较多。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5.62亿元,完成预算的78.4%,增长16.7%,增加较多,主要是省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加大对基金缺口市县调剂力度。收支相抵,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结余99.64亿元。

  (五)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一是着力稳增长、调结构。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助力“拆、治、归”等转型升级组合拳深入实施,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争取并发行新增债券803.00亿元、争取中央基建投资资金42.99亿元、筹措落实省级财政性资金204.8亿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实施第三轮小城市培育试点政策。支持海洋经济发展。出台《关于实施促进实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综合运用财政体制、产业基金、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设立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2017-2019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8亿元,择优选择18个工业大县(市、区)连续给予支持,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进一步加快政府产业基金运作,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全省政府产业基金总规模1327亿元,实际到位717亿元,投资实体项目3314个,撬动社会资本8474亿元。以“一带一路”为统领,积极支持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义甬舟开放大通道、杭州市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建设和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扩大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规范实施PPP模式,用足用好基础设施投资(含PPP)基金,共入库PPP项目354个,总投资5858亿元,其中127个项目已落地,落地率位居全国前列。

  二是着力减负担、惠民生。落实好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取消或停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率先在全国实现省定项目涉企“零收费”。阶段性下调社保费缴费比例,从2017年5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将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1%降为0.5%。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省级部门一般性支出压减5.3%。据初步汇总,2017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计执行数2.66亿元,比2016年下降3.4%。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公共财政导向,统筹安排财力,保障好省政府十方面实事实施和各项民生事业发展,全省财政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统筹推进省重点高校、一流学科和优势特色专业建设,提升高校办学质量。研究制定筹建西湖大学的财政支持政策。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健全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十百千”工程,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支持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推动形成长效机制。保障浙江小百花艺术中心顺利完工,支持之江文化中心、浙江自然博物园等重点文化项目建设。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年人均470元、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年人均50元。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月人均135元。支持实施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推进光伏小康工程,巩固脱贫成果。

  三是着力补短板、促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之江实验室和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着力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的大载体、大平台。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的若干意见》,建立与绿色指数挂钩的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探索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制定财政支持绿色金融改革试点的政策,助推湖州市、衢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政策体系,实施“两山(一类)”“两山(二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省财政安排143.62亿元,支持“治水”“治气”“治土”。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将我省主要干流和重要支流源头县及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等重要区域省级以上公益林的最低补偿标准提高到40元/亩。出台清理规范重点支出挂钩事项文件,对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农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人才和其他等八个领域的重点支出挂钩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加快项目支出标准化体系建设。制定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出台《关于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和省对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机制。

  四是着力强管理、防风险。丰富和拓展“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理念,倡导并率先开展“上门服务至少一次”活动,累计上门服务省级预算单位572个,集中辅导105次,服务人数7529人。积极开展预算法宣讲活动,组织11个宣讲团,对市县政府和部门、乡镇领导进行宣讲,共计服务28308人次,进一步强化了预算法定意识。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加大对市县库款考核通报力度,建立转移支付资金调度与库款管理挂钩机制。健全预算动态监控机制,实现省、市、县(区)三级动态监控全覆盖。完善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制度,常态化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加强省级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建立按月约谈通报、与年度预算和转移支付挂钩等机制。对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执行率偏低的9个部门,相应核减预算4315.68万元。出台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费用报销管理规定,优化审批流程。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建立“全过程、全融合、全覆盖”的绩效管理机制。推动全省财政内控建设,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协议供货采购、定点采购价格监控和履约监管,委托第三方开展价格监测。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上缴的全过程监管,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首次全面编制全省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推进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和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控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预算法和中央有关规定,以及车俊书记、袁家军省长的批示和讲话精神,出台《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与化解的意见》《关于严控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意见》,实行“三个不得立项”和“六必问责”,坚决控制债务增量、消化债务存量,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加强社保基金运行情况的分析研究,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严格基金征缴和支出管理,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加大风险储备,有效防范社保基金风险。

  二、2018年预算草案

  (一)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格遵循预算法,按照“划清边界、厘清事权、做好蛋糕、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财思路和“保基本、守底线、促均衡、提质量”的理财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防范财税运行风险,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二)2018年重点财政收支政策

  1.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促进实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着力振兴实体经济,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积极支持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促进“两化”深度融合,助推经济转型升级。落实深化增值税等税制改革,进一步释放营改增政策红利,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政府产业基金投资进度,发挥其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自2018年1月1日起,依法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

  2.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财政支农投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健全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12188”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继续支持浙江渔场修复振兴,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加大对防洪水、保供水等重大水利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建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开展“3030”新农人行动计划和省级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深化“31066行动计划”。加快构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支持村组织运转,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推动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3.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扶贫开发支持力度,促进统筹协调发展。加大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态保护成效和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补助,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增加大气污染治理经费投入,支持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水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支持开展全省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继续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扶贫投入,支持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异地扶贫搬迁、生态保护扶贫、教育扶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扶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培育壮大加快发展地区村级集体经济。继续支持农村危房改造,集中支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进一步推进光伏小康工程试点,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

  4.完善教科文投入机制,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两个高水平”目标,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的教育经费投入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推动各地逐步建立符合当地特点的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制度。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继续实施重点县建设。推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健全中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高校拨款制度,继续支持我省“双一流”高校建设。支持西湖大学建设和发展,支持引进国内外著名高校来我省合作办学。进一步研究完善高校贫困学生助学政策。优化科技经费投入,加强基础研究,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拓展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健全技术创新引导支持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大力支持之江实验室和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支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县及薄弱乡村“十百千”工程建设,补齐公共文化服务短板。支持农村文化礼堂、之江文化中心、浙江自然博物园建设。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

  5.健全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制度,增加基本民生保障投入。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支持健康浙江建设。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继续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增加个人缴费占整体筹资的比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0元,达到510元。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制度,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支付比例。继续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5元,达到55元。进一步健全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费筹措和分担机制。厘清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新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深化“双下沉、两提升”工作,支持医疗集团、医联体、县域医共体等医疗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提升医疗资源配置效率。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推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落实。研究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财政促进机制。深化平安浙江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省

  (1)收入预算

  2018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6206.80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0%;加上转移性收入1876.75亿元,收入合计8083.55亿元。

  (2)支出预算

  安排2018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50.00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按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属于预算调整事项,因此,年初预算时,需先调减上年执行数中的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增长6.5%;加上转移性支出533.55亿元,支出合计8083.55亿元。

  收支相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1)收入预算

  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282.30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改革在杭金融企业财政管理体制,省级在杭州范围内金融企业地方财政收入下放杭州市,相应调整省级收入)增长5.0%;加上转移性收入2498.02亿元,收入合计2780.32亿元。

  (2)支出预算

  安排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8.00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5.0%;加上转移性支出2272.32亿元,支出合计2780.32亿元。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095.6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593.9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达到64.8%。

  收支相抵,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省

  2018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4631.5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9.7%;加上转移性收入293.69亿元,收入合计4925.25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32.20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下降27.7%,收支下降,主要是2018年土地出让市场行情具有不确定性,预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下降;加上转移性支出493.05亿元,支出合计4925.25亿元。收支相抵,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18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43.0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3.4%,收入下降,主要是部分政府性基金收入按规定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161.83亿元,收入合计204.8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03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8.8%;加上转移性支出187.81亿元,支出合计204.84亿元。收支相抵,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省

  2018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65.86亿元,增长0.5%;加上转移性收入8.17亿元,收入合计74.03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8.98亿元,增长32.1%,增加较多,主要是省级加大对机场、铁路等建设投入;加上转移性支出25.05亿元,支出合计74.03亿元。收支相抵,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18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32.58亿元,增长17.7%,增长较快,主要是国有独资企业的收益收取比例比上年提高,以及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预计收入增长等;加上转移性收入2.78亿元,收入合计35.36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3.23亿元,增长90.4%,增加较多,主要是加大对机场、铁路等建设投入;加上转移性支出12.13亿元,支出合计35.36亿元。收支相抵,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全省

  2018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4421.43亿元,下降2.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275.80亿元,增长7.9%。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本年结余预期145.63亿元。

  2.省级

  2018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269.99亿元,增长10.1%,增长较快,主要是多数部属机关事业单位预计在2018年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加;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99.22亿元,增长36.8%,增加较多,主要是省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加大对基金缺口市县调剂力度,以及多数部属机关事业单位预计在2018年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加。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结余预期70.77亿元。

  (七)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

  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暂按财政部下达的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10488.40亿元控制。根据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和债券到期情况,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76.72亿元,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安排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58.43亿元。各地按期落实偿还计划,一般债务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务由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有稳定的偿还来源。新增债务限额待全国人代会通过并经国务院下达后,依法编制调整预算(草案)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关于2017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及2018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2018-02-09 6558948 2 2018年02月0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