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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创新大病救助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施佳琦 市委报道组 沈鑫) 连日来,为了让第五批受助群众在春节前拿到救助金,雪天寒风中,海宁市民政局刘宏亮的脚步不停。去年以来,海宁市已有72人次成功申请到总额近122万元的大病合理自费叠加报销救助金,人均受益1.69万元。

  患重大疾病是当前城乡居民致贫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海宁市占到全市支出型贫困近70%。2016年5月开始,海宁市开始实施省内首创的大病合理诊疗医疗救助。

  海宁市斜桥镇斜西村村民沈叙芬在2016年查出心脏瓣膜要重新更换,因家境一般,听说手术费要20多万元,曾想放弃治疗。根据最新政策,在杭州邵逸夫医院顺利手术后,沈叙芬的6万余元自费金额进入合理诊疗认定,3个月内拿到了总计16万余元的报销和救助金, 最终个人实际负担3万多元。

  为实现大病医疗保险向困难人群倾斜,海宁市民政局联合人社局、卫计局等部门,尝试从为因病致贫家庭扩宽报销的“口子”破题。“我们把基本医疗目录外的合理自理费用纳入大病医疗保险叠加报销和慈善救助范围,实现二次救助。”海宁市民政局局长倪继红介绍,通过卫计局的合理自费诊疗认定,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将由大病保险基金再给予叠加报销,报销后家庭仍有困难的,给予二次医疗救助,救助比例按低保、低保边缘户等不同家庭分别可达70%至100%。

  去年7月,海宁市成为首批全国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医疗救助三个试点县市之一。目前,全市已经建立起“基本医保+大病医保+民政救助+慈善救助+社会力量帮扶”的综合救助保障体系,同时以家庭经济状况和治疗费用为衡量标准,取消医疗救助病种门槛。此外,市、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四级纵向救助网络信息员队伍已达4591人,至今已主动帮助191名困难群众提出救助申请并协助办理。


浙江日报 社会 00010 海宁创新大病救助 2018-02-06 6523271 2 2018年02月0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