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7年9月2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受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与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编号:ZJ-JH2018债转字第001号,日期为2018年1月11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与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银行联系电话:(0579)82308782
金泰莱联系电话:(0579)890151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2月5日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债权行 | 借款人名称 | 债务情况(截至2017年9月20日) | 担保人 | ||
借款合同编号 | 本金 | 欠息 |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溪支行 | 兰溪市迪亚纺织有限公司 | 2014年兰溪字第1165号 | 313.798732 | 63.617625 | 兰溪市迪亚纺织有限公司 |
2 | 2014年兰溪字第1173号 | 500 | 92.388898 | 兰溪市迪亚纺织有限公司 | ||
3 | 2015年兰溪字第0122号 | 375 | 58.745128 | 浙江浩丰施特肥业有限公司、贺荣华 | ||
4 | 2015年兰溪字第0183号 | 700 | 109.038481 | 浙江威尔顿新材料有限公司 | ||
5 | 2015年兰溪字第0244号 | 135 | 20.859660 | 兰溪市大明化工厂 | ||
6 | 2015年兰溪字第0698号 | 240 | 33.148239 | 兰溪市大明化工厂 | ||
7 | 2015年兰溪字第0882号 | 0 | 8.660331 | 兰溪市迪亚纺织有限公司 | ||
合计 | 人民币 | 2263.798732 | 386.458362 | |||
美金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