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纪律
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二○一八年二月三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2月2日至3日在杭州举行。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44人,列席289人。
省委书记车俊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和有关省领导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要求,回顾总结2017年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全会由省纪委常委会主持,审议通过了刘建超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浙江篇章》工作报告。
全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赵乐际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精神。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总结5年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科学分析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强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完成伟大事业必须依靠党的领导,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讲话登高望远、居安思危,内涵丰富、切中要害,展现出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顽强意志品质、强烈历史担当,诠释了新时代共产党人初心不改、矢志不渝、自我革命、砥砺奋进的政治品格和革命精神。赵乐际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提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201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车俊同志在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
全会指出,一年来,省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上率下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决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凝心聚力、齐抓共管的局面进一步形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圆满完成监察体制改革先行试点任务,为全国推开贡献了浙江经验;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深化政治巡视,充分发挥利剑作用;“打虎”“拍蝇”“猎狐”三管齐下,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狠抓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成效明显,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支持肯定。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全会指出,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管党治党重要力量,要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扛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定不移把党章规定全面、具体、准确地落实到纪律检查工作中。
全会强调,做好2018年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要求,重整行装再出发,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聚焦政治生态建设,聚焦作风建设,聚焦惩治腐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推进清廉浙江建设,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新成果,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优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
第二,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继续担起先行先试责任,在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上走在前列。坚持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的体制机制,推动市县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完善监察工作规程,全要素使用各类监察措施。强化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推动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健全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
第三,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擦亮作风建设这张金名片。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36条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防止回潮复燃,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严肃问责。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督促引导领导干部率先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带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第四,聚焦惩治腐败,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做到精准发现、精准惩处、精准施治。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资本和权力相互勾结、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全面深化追逃追赃工作。
第五,加强党内监督,充分发挥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作用。深化政治巡视,重点检查被巡视党组织执行党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情况。坚持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扎实推进巡视全覆盖。开展市县巡察,建立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进一步强化派驻监督,积极探索充分发挥派驻机构作用的路径和机制,加快形成巡视、派驻、监察“三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强化高校、国有企业纪检机构的监督作用。
第六,坚持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教育,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执纪执法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第七,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围绕打好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第八,加大压力传导力度,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牛鼻子”,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动各级纪委持续深化“三转”,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的政治责任。
全会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严细深实、精准有序,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牢固树立良好形象。
全会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谱写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浙江篇章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