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强化政治监督——
建设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本报记者 丁谨之 通讯员 颜新文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2018年新年伊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为全面从严治党再出发谋定更清晰的战略布局。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是2017年我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点。一年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化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坚决维护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
严明政治纪律
今年1月8日,省纪委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推进改革、服务改革、保障改革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亮剑,对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造“花瓶”、“搞噱头”的,坚决纠正、重点查处,并实行“一案双查”。
2017年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全省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六个浙江”建设提供纪律保障,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丽水市共开展有关“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专项督查24次,并将这一改革列入政治巡察、巡回监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内容;温州市共曝光改革中典型问题36起,约谈115人,追责97人;嘉兴市共发现相关作风方面问题234个。
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2017年,我省加强对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党代会精神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共有1845名领导干部因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监管不力受到问责。
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省纪委将服务保障党的十九大和省党代会作为重要任务,加强对换届考察选举工作的监督,开展会风会纪专项检查,严把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廉洁关,确保新一届省“两委委员”和我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顺利选举产生。在对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和村社组织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中,建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月报制度,查处了一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
此外,我省还积极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制定《浙江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等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笼子。
持续深化政治巡视
2017年11月22日下午,省委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在杭召开。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我省首次对省委巡视工作进行部署,省委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高规格的会议,正是我省持续深化政治巡视,提高巡视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的鲜明写照。
一年来,省委巡视工作更旗帜鲜明地讲政治,深入查找被巡视单位党组织的政治偏差。2017年,省委巡视组共发现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670个。
十四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发现,政治偏差在省直机关主要表现为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的监管缺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在省属企业主要表现为“四个意识”淡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认真不严肃、“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经营风险、廉政风险突出;在省属高校主要表现为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员日常监管不到位、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上述问题的发现和及时整改,有力督促了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切实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净化政治生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巡视监督质量,我省印发《中共浙江省委巡视工作规划(2017-2021年)》,并要求省委巡视组在第二轮巡视工作中,聚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尊崇党章党规尤其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这一要求也在市县巡察工作中落实,一年来,共发现并纠正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25698个,从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优化政治生态。
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2017年上半年,针对衢州学院两位负责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省纪委责令衢州学院党委向衢州市委作深刻检查,并由市委派人到衢州学院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当地党员干部中引起震动。
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逐级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我省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的有力举措。
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2017年,省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亲自约谈省管干部,带动各级党委(党组)负责人约谈提醒并签字背书;省委常委和省政府领导率队组织开展年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共发现存在问题57个,提出整改意见61项。
“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通过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和党委书记述责述廉工作,已成为我省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2017年,我省市县乡三级党委书记均向上一级纪委报告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述责述廉、接受评议。
以“问责”压实责任,我省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一年来,共对398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进行责任追究,23个党组织、641名党员干部受到问责处理。
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不断健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约谈制度;把检查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巡察、监督执纪的重点……既把握好经验,也探索新方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我省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分设,以更高更严的标准抓“关键少数”,将党内监督重点对准党委及其“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关键领域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省纪委省监委相关部门定期分析联系市、县(单位)的政治生态,并为全省在职省管干部建立电子廉政档案,进行动态管理 。
省纪委大力探索开展专项监督,如第四纪检监察室集中1个月对商业集团等12家省属企业和省属企业外派监事会开展“政治体检”,发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共性问题34个;第三纪检监察室探索开展对所属高校专项执纪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向省委教育工委进行反馈,予以逐条整改,并形成了省属高校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努力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