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改出百姓更多获得感
——盘点我省“三改一拆”年度成绩单
本报记者 金许斌 通讯员 吴邱晨
1月8日,全省“三改一拆”工作年度成绩单出炉:2017年,共拆除违法建筑2.7亿平方米;完成“三改”4.71亿平方米,其中城中村、旧住宅区改造受益群众户数230.96万户;累计拆后土地利用38.96万亩,利用率达85.79%。
庞大体量的拆后土地怎么用,又用得怎么样?城中村改造进展如何,是否做到惠民生、促发展?就这些数据背后的民生问题,记者采访了省“三改一拆”办相关负责人。
一问:城中村改造如何不“碎片”
2017年,城中村改造成为我省“三改一拆”重点。全省共排查出需改造的城中村1676个,下达848个城中村改造的年度任务,合计涉及23.68万户。省“三改一拆”办工作人员在全省调研时发现,部分地方因资金压力大或拆迁难度大而采取“碎片化”改造,如今将面临如何统一征迁政策、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难点。
为突破“碎片化”难题,我省于2017年向各地推广绍兴市成片改造经验。绍兴针对市区规划建成区内整镇整村集中成片改造不足的突出问题,将市区119个村(居)列入重点拆迁项目,对列入任务清单的所有项目,要求做到“当年签约、当年腾空、当年拆除”。
此外,为解决资金难题,我省与国开行、农发行、省建行签订7000亿元的战略合作协议,并抓好各地资金保障。
二问:拆后利用如何高效惠民
庞大的拆改体量,腾出了巨大的发展空间。2017年全年,全省拆违涉及土地28.83万亩,“三改”涉及土地32.58万亩。但省“三改一拆”办工作人员调研发现,部分地区拆后土地利用率不高、进度缓慢。
为加快拆后土地利用,省“三改一拆”办再次明确:对于近期无法确定利用方向或项目一时难以实施的零散小块拆后土地,各地可根据区域环境和现有条件,综合考虑近、远期规划和利益关系,采取建设停车场、体育运动设施、休闲广场、公园绿化、街道景观等小项目的方式,进行充分利用,防止土地闲置。对农村零星拆后土地,符合土地整治规划的,可纳入土地整治,通过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化零为整”进行综合利用,也可复垦为耕地。
三问:“无违建”争创如何督促后进县
2017年以来,我省加快“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截至目前,全省包括功能区在内共创成“无违建县(市、区)”6个、“基本无违建县(市、区)”27个、“无违建创建先进县(市、区)”37个。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仍有24个县(市、区)没有迈进‘无违建创建先进县(市、区)’的门槛。”省“三改一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个别乡镇(街道)处于“存量仍不少,新增管不牢”的状态,对此要充分认识到新增违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控的必要性,维护“三改一拆”工作成果。
据悉,为推进“无违建”创建,省“三改一拆”办加大督查力度,制定下发《2017年度“无违建县(市、区)”考核验收工作方案》,新设新增违建管控、违法建筑典型案例等四个一票否决项。
为管控新增违建,温州专门设立防违控违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洞头区为例,30名巡查员,每人配备智能移动信息采集器,发现问题后通过移动端系统,及时报告给处置信息中心,从源头防控新增违建的产生。
提炼和总结温州经验,我省已下发《浙江省防违控违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导则》,从技术支持、长效机制建设上,为各地争创“无违建”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