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叶炜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等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叶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叶炜履行相关义务。叶炜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叶炜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注:1.上表本金基准日为2017年10月31日,利息暂计至收购基准日2017年4月30日;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4.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5.上表债权金额、利息及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抵质押物信息,以相应合同、权证及法律文书为准。
联系电话:(0571)87836722、18357012828
特此公告
叶炜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8年1月9日
1.交易对象信誉良好,能够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执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三、展示时间地点及咨询:即日起至2018年1月18日止资料展示,咨询同步。
四、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报名时间:意向竞买人于即日起至2018年1月18日止,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本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浙江金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76810188000045992,开户行:光大银行江东支行,以实际到账为准),并于2018年1月19日17时前携保证金付款凭证和有效证件到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办理报名手续(有效证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和公司授权书,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
六、联系电话:(0574)87810772、87715615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
详情登录“诚拍网”(www.chengpw.com)。
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兹定于2018年1月22日10时在宁波百丈东路28弄2号嘉汇国贸B座907室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2018年1月9日
附:拍卖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