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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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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细节 全面监督

拱墅区上塘街道纪工委履行监督执纪责任

  “老陆,据我所知,你前两年还出国游过,可为什么党政办没有你的个人护照呢?”去年12月,上塘街道纪工委在一次对因私出入境证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中,细心的纪检干部发现同事老陆的因私护照没有按照《拱墅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备保管。认真询问后得知,原来因2017年城中村改造,老陆在搬迁过程中不小心遗失了他的港澳通行证及因私护照。

  “麻烦你写一个关于因私出国(境)证件遗失的情况说明,并报党政办备案。不然,我们还以为你私自保存因私出入境证件呢。这按有关规定,是要进行严肃处理的。”

  “谢谢你的及时提醒,不然我被处理了还蒙在鼓里呢!”老陆说。

  类似的监督检查工作看似平常又简单,但小细节往往折射大问题。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纪检干部丝毫不敢懈怠。而这只是上塘街道纪工委全年开展的374次监督检查工作中的一次。每年,上塘街道纪工委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好执纪监督职能,开展一系列实效性很强的监督检查工作,从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常规性监督到各项工作的专项督查,执好纪、把好关,推动工作落实,提升基层干部的执行力,确保了工作实效。

  每月召开一次社区纪检工作例会,是上塘街道纪工委的“规定动作”,为的是通过例会传达上级精神,将监督执纪的理念传导到社区一级,并发挥积极作用。去年6月,例会传达下发了拱墅区纪委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需要重申的18条意见》。几天后,瓜山社区纪委书记陈明富得知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副主任温敏霞买了一套新房,打算6月底搬迁,按照当地风俗习惯,搬新家之前要办“进屋酒”。他仔细对照了一下“18条意见”的第15条内容,觉得有必要对温敏霞提个醒。

  “敏霞,祝贺乔迁之喜啊!可是我要给你一个‘温馨提示’:喜庆之事不宜大操大办,还要做到‘三个严禁’。我就现学现卖了。” 陈明富拿出了“18条意见”指给温敏霞看。有了陈明富的这番提醒,温敏霞只叫了亲戚家人在普通的饭店办了个热闹但不铺张的“进屋酒”,未收一分礼金,也未邀请一个单位同事和服务管理对象。

  除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相关规定在街道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上级政令畅通,街道纪工委还围绕各项重点工作进行检查,共开展“百千万”活动督查4次;为城中村改造保驾护航开展督查24次,签订承诺书362份,喝茶谈话3人并成功签约;组成8个小组16人的“剿灭劣Ⅴ类水”督查团,每月对辖区的13条河道开展了320人次的巡河,共发现问题7个,整改7个,其中发督办单1次,抄告单一次,共整改2次;加大正风肃纪效能问责力度,全年效能督查15次,效能问责12人,其中9名批评教育,3名通报批评;就消防安全、登革热防控、信访维稳、出入境证件管理等开展监督执纪检查11起,检查单位43家,配合区纪委开展公款购买消费烟酒、扶贫专项资金、最多跑一次等专项督查。同时,加强常态化制度约束和权力监督,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去年对8名科级领导岗位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监督,全年共对社区(经合社)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了238人次的资格审查,建立健全街道科级干部、社区(经合社)主要负责人干部廉政档案等。

  上塘街道纪工委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于抓早抓小,着手于规范小细节,构建廉政大监督格局,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未病”先防、“小病”早治,及时解决苗头性隐患问题,既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爱护,也体现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进一步增强了街道党员干部队伍的廉洁意识。


浙江日报 公告 00010 关注细节 全面监督 2018-01-09 浙江日报2018-01-0900025 2 2018年01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