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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经济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我分公司拟对步人集团有限公司的不良债权进行处置。

  截至2018年1月2日,步人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本金13505955.66元,利息318738.31元(利息暂计至2016年9月30日)。担保方式为:由周秀美名下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福星路88号天源花园33幢的房产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房产建筑面积为605.1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04.3平方米;由步人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持有的诸暨市宏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股权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由周秀美、浙江步人针织有限公司、浙江巨马游艺机有限公司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我分公司已于2017年5月25日在《浙江日报》刊登本户债权的公开竞价处置公告,处置公告期内有一名投资人有意向参与竞价,该投资人已向我分公司提交公开竞价书面意向书并缴纳竞价保证金。现我分公司按规定补登本次公开竞价公告,公告有效期自2018年1月8日起7个工作日,有意向者可在本次公告有效期内提交书面意向书并按我分公司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若公告期间无其他投资人有明确竞价意愿并按我分公司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我分公司拟将本户债权协议转让给现有意向投资人。

  有意向者请登录华融网站(www.chamc.com.cn)中的处置消息栏查询详情。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836734

  公告期内还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8年1月8日

  我分公司拟对绍兴县中瑞纺织有限公司的不良债权进行处置。

  截至2017年1月31日,绍兴县中瑞纺织有限公司债权本金29418742.45元,利息1612181.05元,债权本息合计31030923.5元。担保方式为:由薛建华名下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金柯桥大道1388号万国中心B幢15018号的房产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房产建筑面积为556.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9平方米;由薛建华名下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港越新都E幢206室的房产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房产建筑面积为171.3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4.44平方米;由薛文清名下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港越新都E幢207室的房产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房产建筑面积为171.3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4.44平方米;由陈福海名下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港越新都A区F幢301室的房产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房产建筑面积为171.6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5.04平方米;由孙建强名下位于绍兴市柯桥区港越新都A区D型3068号的房产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房产建筑面积为258.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63.23平方米;由浙江德龙莎美特针纺织有限公司、绍兴市经邦纺织有限公司、浙江越强纺织有限公司、徐红芬、薛建华、孙建强、薛月芬、滕荣松、周多迪、龚式敏、郑瑞霞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我分公司已于2017年5月5日在《浙江日报》刊登本户债权的公开竞价处置公告,处置公告期内有一名投资人有意向参与竞价,该投资人已向我分公司提交公开竞价书面意向书并缴纳竞价保证金。现我分公司按规定补登本次公开竞价公告,公告有效期自2018年1月8日起7个工作日,有意向者可在本次公告有效期内提交书面意向书并按我分公司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若公告期间无其他投资人有明确竞价意愿并按我分公司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的,我分公司拟将本户债权协议转让给现有意向投资人。

  有意向者请登录华融网站(www.chamc.com.cn)中的处置消息栏查询详情。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836734

  公告期内还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8年1月8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及辖属分支行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于2017年12月29日依法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联系电话:(0571)87836750、(0574)87245085

  特此公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8年1月8日

  注:各债权及其担保的具体情况以银行签署的合同或法院的裁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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