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收攻坚“浙”一年
浙报制图:陈仰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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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帮扶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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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9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8亿元资金支持文成、泰顺、磐安、衢江、开化、缙云、松阳、遂昌、景宁、云和、龙泉、庆元等12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利用、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促进低收入农户加快增收和提升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水平等。
截至2017年11月底,全省共调查认定
低收入农户65.7万户、113.9万人
A 搬迁促增收
2017年上半年,各地结合生态搬迁、地质灾害搬迁等,积极创新搬迁方式,稳步推进人口集聚发展。据温州、金华、衢州、台州和丽水5市统计,上半年已完成农户搬迁16876人,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预计全年完成搬迁任务3.5万人以上。
B 产业促增收
2017年,发展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农村电子商务、农家乐等产业,探索扶贫资金折股量化,有效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
预计2017年,全省来料加工从业人员人均增收9000元以上。
C 金融助增收
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丰收爱心卡”发放扶贫贷款累计128.64亿元,低收入农户成功贷款28.47万户次,其中新增贷款16.93亿元,新增低收入农户贷款5.63万户。
预计2017年,财政贴息3000万元。
D 光伏小康工程
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光伏小康工程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稳步推进光伏小康工程建设,确保26县(市、区)和婺城区、兰溪市、黄岩区(以下简称29县)范围内的2100个扶贫重点村和18万户低收入农户尽早获得收益。
2017年上半年,各试点县项目实施进程明显加快,江山市已经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首期收益资金113.7万元,已发放至73个省级扶贫重点村和42户帮扶对象手中。
省扶贫办会同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相关文件,切实完善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
衢州市率先建立低收入人群健康保险制度;龙湾区、瑞安市、文成县等大力推行低收入农户意外伤害和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杭州市出台专项政策安排低收入农户支出性困难补助金1000万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省发改委转发《人社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通知》,从2016年至2020年,浙江将淳安等29个县(市、区)低收入农户作为技能帮扶工作重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联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低收入农户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支持政策等作了明确规定。
省气象局、省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共同做好气象信息扶贫服务工作的通知》,对气象信息服务低收入农户和扶贫重点村,帮助农村工作指导员开展气象服务培训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帮扶对象调查认定
创新财政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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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部门积极推动
全面小康,一个也不能少
省委、省政府每五年出台一个扶持政策,10年来,省财政每年向26个加快发展县转移支付在300亿元以上。
全省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8765元
10169元
1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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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报制图:陈仰东
明确要求12县在编制规划时,扶贫开发类项目不得低于
20%
预计将超过
2017年前三季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414元,实际增长
城乡收入差距
继续缩小
城镇常住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
39108元
6.7%
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1.94,收入差距继续缩小。
农村常住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
20108元
实际增长6.2%
实际增长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