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市剿灭劣Ⅴ类水
工作验收公示
自省委、省政府作出全面剿灭劣Ⅴ类水决策部署以来,全省上下迅速行动,高标准制定目标,全方位落实举措,层层细化责任,全面全力推进剿劣六大工程。通过努力,全省58个县控以上劣Ⅴ类水质断面和16455个劣Ⅴ类小微水体已全部完成销号,11个市已通过复核验收。按照《浙江省剿灭劣Ⅴ类水验收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至27日,电话受理时间为8:30至17:30,受理电话:0571-28059377,电子邮箱:zjszsbdcz@163.com。
省治水办(河长办)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