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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政治

脱下“检察蓝” 转战新战场

反贪局副局长转隶记

  编者按:2016年11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一年来,我省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改革试点以来,行政监察扩展为国家监察,监察对象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对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有一批人脱下“检察蓝”,转战新战场,在见证监察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中,书写新篇章。本报今天推出这篇报道的主人公,就是其中一位。

脱下“检察蓝” 转战新战场

反贪局副局长转隶记

本报记者 丁谨之 吕 玥 通讯员 颜新文

  11月8日,浙江省监委留置第一案在湖州公开宣判。

  手机弹出这条消息时,省纪委省监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主任金焕民转头瞥了眼,又一头扎进案头厚厚的材料中。

  这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启动刚满周年,也是这位曾经的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正式转隶后的第11个月零2天。

  办公桌上,从老单位带来的数盆文竹,已抽出新枝。窗外,夜幕中的体育场路车水马龙。此时此刻,许多浙江纪检监察干部仍挑灯夜战,其中就包括不少像金焕民这样的检察机关转隶人员。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全省从各级检察机关实际转隶共计1645人。他们与原纪检机关工作人员优势互补、全面融合,为改革试点工作共同探路前行。

  转隶监察委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检察院中从事反贪工作的人员将转隶到全新的机构——监察委员会。

  得知这个重大变动时,金焕民正任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兼综合指导处处长。“没想到,那年我组织编写的指导手册还没发完,就要转隶了。”金焕民直言,脱下检察服,心里挺不舍。

  但入行23年,他已意识到,整合反腐败力量的改革是大势所趋。“检察机关、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职责交叉重叠、各自为战,制约了监督作用的发挥。要改变必须靠改革!”

  去年11月初,中央办公厅印发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从听闻消息到下发具体方案,竟不足一月。“没想到,改革来得那么快!”金焕民迅速调整心态,下决心“把过去的知识、经验,带到新岗位”。很快,有关改革的任务,来了。

  11月中旬的一天,时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陈春玉,匆匆把金焕民喊进办公室。“赶紧组织6位同志,去纪检监察杭州培训中心报到,讨论改革试点的事。选的人要业务强,也得能写。”

  报到当日,来自省纪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单位的36人就被分入组织架构、履职运行两组,从上午8时至深夜11时“全脱产”集中办公。

  金焕民所在的履职运行组,主要讨论监委职能职责、12项监察措施实施等。“有多大的想象力,就有多大的改革力度。”

  争论是家常便饭。金焕民记得,在讨论监察对象范围时,就出现过许多“声音”。有人认为“应突出监察对象的行政管理职能”,有人认为“应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还有人认为“应将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纳入范围”……为让大家充分表达观点,集体讨论不得不再三延时。最终,根据公职人员界定和借鉴相关司法解释,小组决定将“从事公务和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纳入监察对象,这一探索后来获得了中央纪委肯定。

  “每次讨论,牵头的两位省纪委副书记都不忘征求检察机关同志的意见,非常尊重我们。”尽管如此,金焕民心中仍有不安。因为这时,基于逐渐成型的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他已意识到,反贪局将不复存在。

  “反贪局没了,我去哪儿?”没等找到答案,他就接到了转隶通知。12月6日,省纪委向省检察院党组发函,调58名同志到省监察委员会工作。文件中第一个名字,正是金焕民。

  告别反贪局

  2017年2月3日,金焕民不在杭州。这趟公差,让他“躲过”了一场离别。当天傍晚,高挂在省检察院门口的“反贪污贿赂局”和“反渎职侵权局”两块牌子,被缓缓摘下。

  那时,金焕民仍在省检察院上班,每次瞥见横放在一楼大厅的反贪局牌子,心里难免不舍。

  但不舍之情很快被过渡期的忙碌冲淡。为确保反腐败各项工作衔接有序、工作不断、力度不减,金焕民投入到善后工作中,忙着整理归档线索、案卷、资料,严防重要信息资料泄密、遗失或损毁。

  “别多想,服从安排,少不了平台。”这番话,金焕民对自己说,也对许多转隶人员说。试点启动以来,他的电话成了“热线”,平均每天需接听各地反贪局打来的“求助”电话20多个。“嘴上虽说着,心里也没底。”他透露,转隶后将调任什么岗位,自己也是直到宣布前一天才知道。

  为挑好这副担子,金焕民从培训台上坐到了台下。如今,金焕民张口就能蹦出一串“纪言纪语”,他打了个比方,“以前是专科医生,现在是全科医生,工作难度更大”。

  从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到省纪委省监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主任,改变的,不仅是职务。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随着人员转隶和全面融合,反腐败铁拳越攥越紧。

  2月28日,宣布金焕民任职当日,所有省级转隶人员的流向也全部揭晓——基本都充实进入审查调查一线部门。3月3日,金焕民告别省检察院,赴省纪委省监委集中办公。

  深度改革融合

  一周后,第十二纪检监察室(以下简称“十二室”)“开了张”,受省纪委省监委领导指派,负责继续审查某省管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

  “因审查对象身处重要岗位,调查面临压力,而且该对象手法隐秘,应对准备充分,调查难度很大。”这不是最棘手的难题,监察体制改革期间,十二室还面临调查措施初创、调查流程变更、调查人员融合等巨大挑战。

  “这是省监委对省管干部监察立案和监察留置第一案,无先例可循。”委领导要求把案子办成“铁案”,为转隶树立信心,也为监察体制改革探路。

  接手时,初核进度刚过半,调查队伍却已大变。新成立的十二室由5名省纪委原工作人员和6名转隶人员组成,工作理念、方法、经验习惯不同,且相互缺乏了解。“要让大家找准定位、各展所长。”基于初步了解,金焕民分设查询、谈话等多个小组,齐头并进。

  夜以继日的并肩作战,让审查人员间日渐默契,也稳步推动办案进程。3月中旬,初查基本核实了该名省管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

  4月1日下午4时左右,该省管干部到案接受谈话。面对扎实的证据链,他很快如实交代了违纪违法问题。4月2日下午4时,省纪委省监委宣布对其采取留置措施。从此,审查重心转向证据固定和审核处理。

  奋进在陌生的道路上,面对执纪工作规则的调整和监察工作流程尚在起草的实际,审查人员边学边干,严格履行留置、查询等措施的报批程序,结合检察机关工作经验,探索工作流程。“我们创制了询问通知书、询问权利义务告知书,现在都成了规范性文书。”

  要速度,更要质量。金焕民增设证据审核组,着力封堵证据漏洞。此外,审查成员还绘制了复杂的资金路线图,力图使证据材料完整清晰,具有说服力。查清违纪违法事实后,金焕民又要求所有审查人员“互换阵地”,交叉审查。

  “改革后,我们提供的证据要直接上法庭,必须提高质量,保证证据链完整。”为此,十二室向省监委提交《提前介入审理审批表》。7日后,审理室提前介入审理,20天就事实认定、证据完善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及时补充完善证据后,6月27日,该案被移送省检察院。

  随后,金焕民带领十二室的干部深入剖析案发主客观原因,形成了近20页的书面材料上报,最大限度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效果。“惩治,惩不是目的,治才是根本。”

  反腐败力量整合,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反腐新时代,已徐徐启幕。

  “今年,我室共收到初核件9件,已了结3件,目前尚有6件正在核查中。”时近岁末,金焕民的案头摞起一沓新材料,反腐败的下场战役,又将打响。


浙江日报 政治 00007 反贪局副局长转隶记 2017-12-19 浙江日报2017-12-1900005;6076222 2 2017年12月1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