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已于2017年11月30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