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办近千场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
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
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李爽 施扬文
本报杭州12月4日讯 (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李爽 施扬文) 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连日来,我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为全省群众送上一场场普法活动。
“哇,今天的地铁跟平时很不一样。”12月3日下午,通身布满法治元素的杭州地铁2号线让人眼前一亮。由省普法办、省司法厅联合杭州市普法办、司法局,杭州地铁集团开通的国内第一列“开往国家宪法日的普法地铁专列”正式上线。6节车厢内,包括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民法总则、公共法律服务、惠企便民等法治主题,每个主题车厢各有特色。
蜈蚣形村是一个畲族村,为方便村民学习理解,当地各单位选派会讲畲语的人员参与“12·4”国家宪法日志愿宣传服务活动,通过展板展示、专人讲解、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向村民宣讲十九大精神,传播宪法法律知识。
在桐庐,“学习十九大 宪法伴我行”法治宣传活动吸引了众多市民;在嵊泗,法律咨询区、宪法主题区等宣传区吸引了200多名群众前来参与,现场派发普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
据省司法厅统计,从11月中旬至12月4日,我省已举办近千场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弘扬了宪法精神,树立了宪法权威,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共同推进“法治浙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