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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3版:财经

鼓励引导 做优服务

新昌县地税局多措并举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既是实现产业升级、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的必由之路,也是调整经济结构、满足群众需求的重要支撑。新昌作为全省县域科技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县,近年来坚持“创新强县”不动摇,明确创新发展方向和重点,积极构建扶持企业科技创新的区域创新体系,打造县域经济升级版。全县现有国家创新型企业4家,省政府质量奖企业2家,主板上市企业9家,高新技术企业49家。2016年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入库税收15.22亿元,占全县税收收入的30.2%。新昌县地税局围绕县委县政府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立足税源培育壮大,在政策上、服务上、感情上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引导和鼓励企业坚守实业、做强主业、提升产业,全力助推企业创新发展。

  新昌地税重视新闻宣传报道,在当地新闻媒体开设每两周一期《财税之窗》专版,加强财税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加速折旧等政策,引导企业科技创新。通过税收大讲堂、纳税人之家、财会人员培训班、财税外网等平台,多渠道加大财税政策宣传力度。编印发放《新昌县委县府主要经济政策摘编》《地方税费政策汇编》,及时将最新财税优惠政策和税务动态传递给纳税人。2016年有4家企业跻身浙江省技术创新企业百强,4家企业入选浙江首批80家“品质浙货”出口领军企业。全县研发经费占GDP比重为4.45%,每万人拥有发明专利25.4件,新兴产业产值占比达49.6%,新产品产值率50.8%。

  新昌地税抓实减负,激励企业科技创新。全面梳理落实鼓励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孵化器建设等10大项36小项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健全政策效应跟踪分析机制,引导科技创新企业用好、用足、用活、用透减税政策。2014—2016年度地税部门累计减免税费9.84亿元,其中21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3.3亿元,科技创新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1.23亿元。建立以“亩产税收”为导向的评价机制,按照亩产税收贡献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类分档差别化减免政策,激励企业加快转型升级。2016年度减免65户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491万元,全县规上企业亩产税收达40.78万元,万元GDP能耗比浙江省平均低25%,规上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高出浙江省平均35%。

  新昌地税积极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和上市企业“双倍增”目标,开展财税政策辅导专项行动,组织干部实地下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宣传“营改增”“亩产税收”等税收改革政策,辅导式核查企业纳税情况,帮助企业排查涉税风险,促成传统企业向高新企业转型。以“税企俱乐部”为载体,定期组织高新技术企业交流座谈,开展“面对面”小范围的政策辅导,积极为企业搭建互相学习、相互交流、互谋发展平台。结合“便民春风行动”,由组织干部走访科技创新企业,落实干部结对高新技术企业,主动帮助企业破解发展困境,为企业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税收环境。2017年已累计受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42户,全县11家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10家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成运行,20家高校技术研究院或转移中心基本建成,有力地支撑新昌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

  新昌地税坚持政企联动、政企合力,紧抓全省振兴实体经济试点县契机,深化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整合全县办税资源,联合国税局打造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设置18个综合业务窗口,精简资料报送,优化办税流程,推行个性化线上服务和定制化线下服务,实现“进一家门、临一个窗、办两家事”,有效解决科技创新企业“两头跑”现象。调整机构职能,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地税专邮、“支付宝”缴税、“丁税宝”试点等举措,实现依纳税人发起的涉税事项由纳税服务科统一受理、统一录入、统一出件、统一归档、统一回复,进一步提升办税工作效率,努力营造有利于科技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源泉充分涌流的良好氛围。

  (梁晓富 叶俊杰)


浙江日报 财经 00013 鼓励引导 做优服务 2017-11-30 5856348 2 2017年11月3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