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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浙江建设

弘扬工匠精神
成就伟大事业

  工匠精神是中国制造前行的精神源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仅需要大批科学技术专家,同时也需要千千万万的能工巧匠。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大国工匠”建设。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我们要深刻领会贯彻,锐意创新,着力培育千千万万的技工,打造新时代庞大的“建设工匠”队伍。

  “建设工匠”,是支撑建设事业发展的主体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是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先锋表率,也是我省加快“两个高水平”建设的有生力量。

  这次选树的百位“浙江建设工匠”,都是各自行当的专家标杆。他们热爱本职、心无旁骛,钻研技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争创一流,做出了不凡业绩。“浙江建设工匠”精神,也就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职业精神,善于学习、勤于攻关的金刚钻精神,专心专注、精益求精的鲁班精神,百折不挠、追求突破的创新精神,传承技术、传播技能的园丁精神。

  宣传学习“浙江建设工匠”精神,就是要把中央“弘扬工匠精神”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就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的具体实践。学习“浙江建设工匠”精神,就是要忠诚于岗位价值,刻苦学习新知识、钻研新技术、掌握新技能、善于新创造,攻坚克难勇攀技术高峰,用精湛的专业技能打磨“浙江建设品牌”,推进建筑工业化、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为浙江建设大业作出更大贡献。

  “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的造就,如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须绵绵用力,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把建设“三型大军”作为一项战略举措来抓,创新思想引领、技能提升、作用发挥、支撑保障等的体制机制,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建立健全培养、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探索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

  行行出状元,业业冒尖子。要加强职业精神教育和职业素养培育,崇尚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尊重劳动创造。搭好台、铺好路,树匠心、育匠人,建立覆盖广泛、形式多样、运作规范,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宣传“浙江建设工匠”精神,讲好工匠故事,发挥示范作用,着力做强“浙江建设工匠”品牌,努力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素质优良、技艺精湛、品格优秀的“建设工匠”技能人才队伍。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我们正处在伟大的新时代,新时代的建设工匠大有可为。要全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鼓励冒尖进取、埋头钻研创新、争做行业翘楚。希望广大建设者立足本职岗位,对职业敬畏、对工作执着、对产品负责,追求完美,争当“建设工匠”、勇做“大国工匠”!

  劳动光荣,创造伟大。工匠精神,是缔造伟大传奇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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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伟大事业
2017-11-28 5796028 2 2017年11月2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