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创业创新活力竞相迸发
浙江国税“税收筑梦”助力“双创”
记者 顾志鹏 通讯员 董晓岩 胡翔 林伟建
近期,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要求进一步系统性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强化政策供给,突破发展瓶颈,充分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潜能,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浙江省委、省政府近年来高度重视“双创”工作,连续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创业创新活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溢出效应,单纯依靠市场力量难以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持续性地开展创业创新活动的情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创业创新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发挥税收政策对创业创新的撬动作用。
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帮助纳税人更准确地掌握相关的税收政策,助力全省广大创业创新者更好地享受税收政策红利,浙江省国税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我省创业创新工作的意见》,从落实政策、优化服务、加强保障等方面提出60条举措,为“双创”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助推“双创”成为我省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同时,把落实六项减税政策和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相结合,以“双创”企业、小微企业为重点开展“税收筑梦”行动,激发浙江民营经济新动能。
税收扶持政策应知尽知
“双创”人员要享受税收优惠首先必须了解政策。针对新时期传播特点,浙江国税创新形式,优化税收宣传辅导方式,以高效便捷普及税收扶持“创业创新”政策。
实施“指南服务”。与高等院校、企业孵化器、基金小镇合作举行双创税收政策宣讲活动,面向在校学生、新办企业、风险投资企业等重点创新创业群体开展宣传辅导,针对性发放相关税收政策指南小册子。
开展“滴灌服务”。通过开展“万名党员进万企,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主动入户开展“双创”优惠政策宣讲,用面对面的方式现场互动答疑。
推进“指尖服务”。将《浙江国税“双创”税收优惠指引》发布到国税网站、微信公众号、税企微信群等,只要点点手机,就能随时看、随时学、随时用。
推送“定向服务”。按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分别建立“创新创业,税收相助”微信群,对加入群内的纳税人长期开展针对性的税收宣传服务。
税收优惠办理更加便捷
“双创”企业往往人手不多,办理经验不足,如何让其方便快捷办理有关涉税事项尤显重要。在现有高效办理通道基础上,我省国税注重为“双创”企业提供更加方便优质的服务。
推进优惠网上办理。加快上线电子税务局,进一步升级完善浙江国税APP服务功能,全面实施“线上申请、线下配送”服务模式,为纳税人线上申请办理税收优惠事项,线下配送涉税文书,避免纳税人来回跑。推动优惠信息共享。
深化国地税合作,国地税相同的资料只需纳税人提供一次,实现国地税“双创”优惠“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窗口统一出件”。同时,精简备案材料,对可要可不要的资料一律不再要求纳税人提供,对“其他资料”等模糊兜底条款进行明确,无法明确的一律取消。
优化备案管理。对部分“双创”优惠实行以纳税申报代替税收优惠备案及“一次备案多年有效”。逐步推出“容缺服务”,允许纳税信用良好的“双创”企业在不满足资料要件并承诺补齐的情况下先行提交优惠事项申请,进入受理流程,待资料要件补充完整后出具文书。
全面保障“双创”政策落地
为确保税收扶持“双创”政策落到实处,我省国税着力在组织、人员、制度等方面予以保障。
加强组织保障。要求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科学细化各项任务落实措施,明确具体工作要求、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结合实践研究提出支持“双创”工作的计划,按步骤分阶段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加强人员保障。要求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加强纳税服务与税源管理部门一线人员有关政策的培训,强化对支持“双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机制保障。
建立落实情况督导机制,不定期开展“双创”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未及时落实情况的,严肃进行问责和通报。
今年以来,浙江国税系统累计开展媒体在线访谈30次、部门座谈会138次、培训宣讲会562场、在线信息发布660条、实地督查调研832次和上门宣传13552次。
截至前三季度,浙江省“双创”纳税人减免退各类税收698亿元;24.4万户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政策减免所得税逾21亿元,同比增长63%,户均减免所得税近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