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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受理第一起群众举报

  本报杭州11月21日讯 (记者 陈铖) 11月21日13时30分,随着举报电话铃声响起,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正式受理进驻浙江省以来的第一起群众举报。

  该起群众举报涉及地点为温州市乐清市大荆镇某村,举报内容为某村民违法填海、盗采海砂,涉及海域管理、海洋环保等方面。海洋督察举报受理后,督察组将按照海洋督察工作程序进行办理,并要求浙江省政府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加强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

  根据安排,国家海洋督察组进驻时间约1个月。进驻期间(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设立举报电话:0571-89662866,专门信箱:杭州市邮政信箱729号。督察组主要受理涉及围填海管理方面的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进驻期间,督察组不接待走访。


浙江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四组)受理第一起群众举报 2017-11-22 5770490 2 2017年11月2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