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行政 打造法治国税
我省法治税务建设亮点纷呈
通讯员 曹琼 黄炜博 俞华良 记者 顾志鹏
近年来,浙江省国税局始终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生命线,把“法治税务工程”作为推进2018年率先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建设的五大工程之一,以“更进一步、更快一着”的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全面发动,全员参与,合力谱写税收法治新篇章,法治税务建设亮点纷呈。
全局谋划
点燃法治建设燎原之火
为全面推进全省国税系统法治建设,浙江省国税局总结提炼历年来法治税务建设中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制定了《浙江国税系统法治税务工程实施方案》,对全省国税系统法治税务建设实行项目化管理。
该方案明确了在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权利救济的纠纷化解等10个方面41项具体目标,为全省国税系统推进依法治税划定了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
在法治税务工程指引下,全省国税系统以《浙江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评价标准框架》为导向,掀起“法治基地”创建热潮,在法治实践中务实创新,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样板工程”,为浙江国税深化法治建设闯关探路。通过省、市局层层选拔和专家评审,杭州市滨江区国税局、温州市洞头区国税局、绍兴市柯桥区国税局、台州温岭市国税局、舟山市普陀区国税局、丽水缙云县国税局6家单位荣获2017年度全省国税系统法治基地。
深化互动
让法治精神渗透肌理
浙江省国税局抓住“关键少数”,推进“学法进行时”。通过强化干部队伍法治意识,提高全省国税干部队伍践行依法治税的思想自觉。
“下面宣读法庭纪律。一、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禁止吸烟。二、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随便进入审判区……”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法官进入法庭坐到审判长席位,现场的原告、被告竟都是税务机关人员。嘉兴市桐乡市局组织这场别具一格的庭审,正是浙江国税全面推行“模拟法庭”制度的缩影。国家税务总局法制处丁慧颖副处长专程到庭旁听,并在全国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座谈会上充分肯定这一做法,在全国税务系统推广。
“模拟法庭”制度是浙江国税全面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一项制度创举。针对近年来涉税行政诉讼增多的情况,浙江国税创新体制机制,让干部参与角色扮演,模拟体验法庭关于涉税诉讼审理全流程,将法治思维、业务能力和行政应诉实践更加紧密结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江山市国税局请法律顾问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学法用法制度,从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两方面营造全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设立法治长廊,创办内部刊物《江山国税》,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立“税企法治税务基地”和“税校法治教育基地”,广泛传播税收法治理念。
安吉县国税局提出“内和外顺 阳光国税”的国税精神,出版干部原创文学作品集《悠悠税月》,出版西泠印社散文随笔选《四菜一汤》;创办“清风雅室”,以千册藏书打造“书香国税”;编印文化期刊《竹乡国税》、《廉情周记》;制作“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展厅”。以文化引领,营造法制氛围。
杭州市滨江区国税局在贯彻落实全省各级国税机关会前学法、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基础上,创新开展“领导班子讲法治”活动,以“税收法治讲堂”为载体,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彰显了基层国税机关建设法治政府的决心和信心。
筑牢关口
构建依法治税体系
立良法,方能谋善治。5年来,全省国税系统制定规范性文件55件,修改和废止1272件。“十三五”时期,浙江国税更是把推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作为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2017年来,浙江国税持续完善全省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程,出台《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后续分类管理办法》,创新推行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制度……浙江国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保障促进中心工作,实现了行政目标与行政效率、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温州市洞头区国税局要求所有执法行为实施人员均配备执法记录仪、数码相机、录音笔等电子设备,完整记录整个执法过程,保证执法规范性,减少执法争议;并及时将执法记录影音资料上传至专用储存器,接受上级税务机关的监督,税法遵从度也大幅提升。
台州温岭市国税局推出了以6大类17个小项的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为重要内容的《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重大税收执法决定事前需经法制审核人员严格审核,通过加强权力运行的事中监督,杜绝税务干部随意执法、情绪执法、选择执法。
金华市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当前所有的税务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分类梳理,共整合税收执法信息公示项目21大项、62项子项。制作统一的公示模板,并依托门户网站搭建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六类执法信息在线公示,主动“上网”接受社会监督。自施行以来,全市共累计公示行政许可446次。
据了解,浙江省国税局今年以来在全省范围力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试点,在税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大胆探索,力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切实筑牢“事前防范、事中制约、事后应对”三个关口。嘉兴市国税局作为全国税务系统三项制度试点单位,积极探索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浙江经验”,获得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批示。
“完善制度体系,在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推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全省国税系统规范执法,能有效推动实现我们税收领域良法善治。”浙江省国税局法规处处长说。
优化环境
法治之风温润人心
浙江省国税局坚持“创新法治服务、维护税户权益”两头发力,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税收执法环境稳步优化。
丽水市缙云县国税局在普法宣传上下苦功,每年税法宣传月、“12·4”宪法日等关键时间节点,该局税收普法志愿服务队深入田间地头,走进车间厂房,明税情、宣税政,面对面将普法宣传落到实处。2016年,缙云县国税局被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评为“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舟山市普陀区国税局则加强部门协作,创新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为“挂靠船”办理了税务登记,并出台配套政策,破解了300多艘海运“挂靠船”因无营业执照、无法认定一般纳税人而导致的开票难问题,赢得了船老大们的称赞。“原先我们只能挂靠在其他海运企业名下开具专用发票,不能申请营业执照、不能办理税务登记、不能领购发票。现在好了,普陀国税帮助我们解决了这个大难题!”舟山某船务公司负责人林先生笑着说道。
绍兴市柯桥区国税局联合区地税局在中国轻纺城建成全市首个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并设置税收普法机器人,以专人讲解、人机交互、影音呈现等形式,普及税法知识。截至目前,累计接纳机关干部、学生等社会各阶层参观6000余人次。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更是引领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路径。浙江国税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站位,与时俱进、深化改革,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营商环境优化、‘三项制度’试点等工作,努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税收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浙江省国税局局长龙岳辉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