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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浙江民政开创事业新篇章

  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浙江民政开创事业新篇章

  黄珍珍 章 珏

  五年来,浙江各级民政部门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紧紧围绕省委“八八战略”和“两富两美”建设,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进程,连续5年获全国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优秀。

  五年来,浙江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方向,着力激发民政事业的多方活力;以人人参与为目标,努力实现民政事业的合作共享;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全面强化民政工作的改革创新;以城乡一体化为战略,深入推进民政事业的全域均衡,各项民政事业得到全面发展。

深化改革,激发民政事业多方活力

  近年来,人口老龄化趋势成为社会各界日益关注的问题。浙江是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省份之一,截至2016年底,我省老年人口数量已高达1030.62万,占总人口的20.96%。

  从2012年开始,省财政设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等,并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倾斜。近年来,我省着力在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老年人安养环境建设、满足老年人精神需求、老年人社会参与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形成了具有浙江特色的推动老龄事业发展模式。

  针对高龄老年人占比高且增长快和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逐年增加等情况, 2012年我省率先建立统筹城乡、贯通机构居家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将低收入的失能、失智、高龄、独居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纳入养老服务补贴范围,由老人自主选择居家养老或机构养老服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补贴。2016年,全省评估老年人182万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老人为33万,发放补贴资金近3.7亿元。

  今年上半年,杭州市出台《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今年底将通过改造提升或新建社区老年食堂、建设社区助餐服务点、社会餐饮企业送餐上门等模式,实现高龄、孤寡、独居、空巢老年人助餐服务全覆盖,有效缓解老年人吃饭难问题。据统计,到2016年底,全省共建有老年食堂1万余家,共为117万老年人提供了助餐服务。

  我省积极探索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等社会化建设和运营模式,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新业态不断丰富。今年10月,全省一次性推出848个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社会化运营项目。温州市筹建18个高档次多功能护理型养老机构项目;杭州、宁波、绍兴、台州等引入企业开展信息化居家养老服务;嘉兴、衢州、金华、丽水、湖州、舟山等地积极打造养老养生社区和老年休闲度假基地,截至2016年底,全省养老机构床位累计建成38.4万张,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成2.23万个。

  如今在浙江,老年人的获得感与幸福感不断增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已基本形成。

  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一直以来是我省民政事业重点关注对象。2013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如今我省全面实施困境儿童“添翼计划”,儿童福利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

  据《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显示,2012年至2014年,浙江儿童政策进步指数连续三年蝉联全国排名第一位。截至2016年底,全省92%的地区已建立了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率先全国实现了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全覆盖,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2.04亿元。到2020年,我省将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儿童生存发展需求相匹配,与其他社会救助、福利制度相衔接,以生活保障、医疗康复、特殊教育、儿童保护等为主要内容,城乡一体化、保障制度化、组织网络化、服务专业化的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诠释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我省深化殡葬改革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浙江不断健全惠民殡葬服务体系,并率先实行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制度。2013年底,浙江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如杭州、宁波、湖州等地在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了惠民举措,将骨灰盒的赠送、小告别厅的使用纳入减免范围。截至2016年底,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实施惠民殡葬政策配套资金6.3亿元,惠及了200余万逝者及家庭。目前,我省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达89.4%,每年节地生态安葬16.2万穴,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1%,提前实现了国家“十三五”节地生态安葬目标。

  绿色发展理念在浙江大地深入人心,成为美丽中国在浙江的生动实践。

多方参与,实现民政事业合作共享

  人人参与、人人享有,是民政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三社联动”探索实践,充分激活社区治理的基本元素,使之相互支持、渗透融合,丰富社区治理的资源,激发了社会组织的活力,壮大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提升了社区治理和服务的水平。

  2014年,我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三社联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民政部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省级层面首个推动“三社联动”的政策文件,厘清了城乡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发展的运行规律和联动机制。目前我省城市社区共3509个,农村社区27568个,96345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已实现全省联网,热线服务向农村延伸,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建立“一对一”关爱帮扶制度。

  多方参与,是我省“三社联动”的一大特色。各地搭建居民议事会、民主恳谈会、共建理事会、乡贤参事会等社区协商平台,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利用专业社会工作理念、方法,就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以及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例如宁波市海曙区在社区治理中引入“开放空间”模式,让社区居民在社工引导和社区社会组织的参与下当家做主,平等协商达成共识。湖州德清的乡贤参事会,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组织为基础、村级社会组织为补充、村民广泛参与,形成政府治理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打通基层党委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我省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社会组织平均以10%左右的比例递增,社会组织总数、增长数量和幅度都位居全国前列。目前,全省经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有4.9万多个,纳入备案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已超过12.9万个,涉及社区服务、卫生、教育、救助、帮扶、养老、助残、维权等各领域。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全省共有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22455人,其中在社区工作的有13433人,占比60%。此外,我省温州、嘉兴等地还有社工员近万名,其中大部分在城乡社区工作。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不仅推动了城乡社区治理的完善,同时构筑了减灾救灾、慈善事业等战线上一道道靓丽的风景线。

  我省以浙江省救灾协会为服务平台,搭建政社合作的沟通桥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减灾救灾工作。浙江省救灾协会成立于1993年,目前拥有会员单位200多家,其中减灾救灾类社会组织近100家。根据灾前、灾中以及灾后等不同阶段的任务和特点,我省社会力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计任何报酬,全程配合政府做好减灾救灾工作。

  2015年,浙江公羊队跨国开展尼泊尔地震国际救援,被评为全国社会组织十件大事之一;丽水里东山体滑坡期间,我省多家社会组织参与应急救援活动;2016年,义乌市民间紧急救援协会、平湖市曙光应急救援中心等数家减灾救灾类社会组织入选“浙江慈善奖”。据统计,目前全省实现了60%以上的县(市、区)至少有一个减灾救灾类社会组织的工作格局。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是调动社会资源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浙江市场化改革取向较早、公益慈善氛围良好、社会力量参与热情较高。《慈善法》实施以来,我省及时开展慈善组织的登记认定、公开募捐资格认定许可、慈善信托备案等工作,科学规范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不断推进慈善组织规范化、专业化、透明化。目前,全省依法登记和认定慈善组织145家,其中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有45家。

  我省充分抓住互联网强省有利契机,积极探索“互联网+慈善”的发展模式,将互联网慈善打造成为我省慈善事业的特色品牌。据民政部《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运营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浙江地域网络筹款超过3亿元,占全国网络筹款总额的44%。同时,不断推动福彩工作转型发展。“十二五”期间,共发行福利彩票604.24亿元,筹集彩票公益金171亿元。2016年,全省福利彩票销售151.3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43.3亿元。省市两级民政部门率先全国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福彩暖万家”系列公益活动影响不断扩大。

城乡一体,推进民政事业全域均衡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省民政系统集中力量做好救助对象、受灾群众、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兜底性工作。

  我们牢牢守住了救助对象的保障底线。成立省低收入家庭核对指导中心,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社会救助更加精准高效。“十二五”期间,不断推进低保扩面工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省共有343.59万人次获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支出低保资金114.9亿元。2016年,全省在册低保对象达84.05万人,认定低保边缘家庭对象23.7万人。全省城乡平均月低保标准分别达到678元和631元,低保标准城乡差距缩小到93%,68个县(市、区)实现城乡同标。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实现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推进罕见病专项救助,医疗救助水平显著提高。全面开展了“救急难”工作,临时救助全域覆盖。会同农办加快低保与扶贫政策的衔接,在全国率先出台低收入农户认定标准和认定流程,推进全省低收入农户享受相应的社会救助。

  牢牢守住受灾群众的保障底线。浙江地处海陆相接地带,自然灾害频发。为进一步有效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去年我省开展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隐患村(社区)排查。今年3月,省民政厅出台《避灾安置场所规划管理使用标准(试行)》和《避灾安置场所内救灾物资储备标准(试行)》,加强我省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目前全省避灾安置场所总数已达18400多个。避灾安置场所两项标准,为进一步规范避灾安置场所管理使用及救灾物资储备提供了规范依据。

  到今年底,全省将新建、改扩建避灾安置点1500个,实现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村的避灾安置场所服务保障全覆盖,推动已建成避灾安置场所达标建设;将继续优化救灾物资仓储网络布局,完成浙东、浙西、浙南分库建设,扩大虚拟储备范围,推进建立一套虚拟与实物储备相结合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

  不断加快水库移民创业致富步伐。深入推进精准扶持、避险解困、移民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后扶项目绩效显著提升,移民群众生产条件持续改善,全省各县(市、区)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农村居民的88%以上,位居全国前列。依法依规开展新建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移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的保障水平。2014年开始,省民政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工作,借助专业社会工作方法的介入,提升优抚对象整体保障水平,为优抚对象提供个性化、精细化、专业化服务,对优抚对象在思想上帮助解惑、生活上帮助解困、医疗上帮助解难、心理上帮助解疑。全省涌现宁波市“爱在优抚”、温州市瓯海区“让关爱与优抚同行”、永嘉县关爱老兵服务中心等一批特色明显,效果显著的项目。

  今年上半年,浙江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84元,居全国各省区第一。截至2016年底,浙江城市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已分别连续16年和32年居全国各省区之首。干字当头,民政人肩上沉甸甸的职责,既是渐行渐重的压力,也是奋起向上的动力。


浙江日报 专版 00015 浙江民政开创事业新篇章 2017-10-18 浙江日报2017-10-1800004;浙江日报2017-10-1800010;浙江日报2017-10-1800025;浙江日报2017-10-1800035;浙江日报2017-10-1800044 2 2017年10月1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