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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破解
“同体监督”难题

  本报讯 (记者 丁谨之 通讯员 郑俞 陈智慧) 直面“同体监督”难题,温州龙湾区一直寻觅破解之道。

  7月下旬,龙湾区纪委派驻十一纪检监察组对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张某进行了诫勉谈话。原来,张某在未经局班子集体研究和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的情况下,擅自将49万元的基层站所装修工程,交由当时不具备营业执照和装修资质的吴某承建。

  起初,区环保局仅对张某作出了调整工作岗位的轻处罚。“处理流于形式,无法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黄克华的坚决要求下,该局最终撤回处理决定,并对张某的违纪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两位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

  2015年以来,龙湾区深入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把派驻纪检干部的编制和工资全部收归区纪委,实行派驻和机关干部双向交流,并通过建立健全多项机制,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区纪委出台派驻机构建设“1+8”制度文件,对派驻机构设置、职责权限等作了规定,既增强派驻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也为其监督执纪问责提供制度保障。今年2月,龙湾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后,“派驻纪检组”也统一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并在监督形式等方面再创新。

  让监督执纪更有方向,区纪委探索派驻机构监督履职的工作载体和平台,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发监督责任年度工作单和季度工作计划单,并要求通过文字记录、图片资料等方式,对日常监督情况进行“一事一记”全程纪实,实现监督履责全程留痕。今年该区首次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质询点评,“一针见血”挑问题。

  据统计,2016年来,龙湾区已根据派驻纪检监察组发现的问题线索立案39件,对领导干部实施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谈话函询、信访约谈等125人次,对在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5家单位10名相关领导实行“一案双查”,给予纪律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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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7 5103632 2 2017年09月2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