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7年虞土第17号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7年虞土第17号
1.地块坐落:本宗出让地块位于上虞区高铁新城,东北至康亭路绿化带,东南至虞舜大道绿化带,西南至江东路,西北至康居路。
2.竞买规则:该地块以楼面地价竞价,起始价为2700元/㎡,当溢价率达到50%即楼面地价达到4050元/㎡时,不再竞拍地价,自动转入竞配保障性住房环节。具体竞价规则详见《出让须知》。
3.交款时间:土地成交价款=145153.9㎡×容积率上限×成交楼面价。自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50%的土地成交价款,同时缴纳200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3个月内付清剩余50%的土地成交价款(具体金额和缴款时间以合同最终约定为准)。
4.交地时间:自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时间以合同最终约定为准)。
5.动工时间:自成交之日起12个月内(以合同最终约定时间为准)。
6.建设期限:所有建筑及相应配套在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时间以合同最终约定为准)建成并申请项目验收(以验收申请受理日为截止日,验收时间除外)。
7.建设内容和其他要求:开发地块的围挡须达到省内一流标准,围挡方案同项目建设方案一同报审、分别审核,并作为建设方案审批的重要依据,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必须将正式围挡设施建设完毕并经综合执法、国土、规划、宣传部门审核。其他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书》。
二、出让方式:拍卖(若报名不足三家自动转为挂牌)。
三、报名对象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欠缴土地出让金者不得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2017年10月10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7年10月16日下午4时前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节假日期间不受理报名)。
五、报名条件和其他要求:
1.企业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报名时须提供设立该组织的有效批文、该组织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单独报名竞买的,若竞买对象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达51%(含)以上;联合报名竞买的,竞买对象均应具备竞买资格,并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竞得土地后需新设立公司及联合各方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等内容。成交后竞得对象各方在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向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联合竞买协议书》中的约定相一致。
上虞高铁新城外的竞买对象在竞得地块后须在上虞高铁新城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3.在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在报名截止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必须为可在上虞区各商业银行即时兑现的银行汇票或现金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单位及账号(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银行账号:201000167905864)。
4.本次土地出让不受理电话、邮寄等报名,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领取相关资料。
六、若报名不足三家,则该标的在10月17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者可持本次公告第五点要求的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对象即转为挂牌竞买对象)。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4日下午4时整。挂牌报价时间:自2017年10月17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7年10月26日上午9时30分的工作时间内。
七、相关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和合同文本、规划设计条件书,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八、本次出让活动委托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575)82398110
网址:www.syztb.gov.cn。
九、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对本次出让活动进行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809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虞政办发[2017]179号文件批准,定于2017年10月17日上午10时30分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出让上虞区高铁新城J-1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出让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 起始楼面价 | 竞买保证金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上虞区高铁新城 J-12号地块 | 145153.9 | 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 住宿餐饮用地 | 住宅70年,批发零售40年, 住宿餐饮40年 | 1.60~1.80 | ≤30% | 不少于30% | 详见 《规划条件书》 | 人民币 2700元/平方米 | 人民币14109万元 |
2017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