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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我分公司拥有对永康市宏利实业有限公司的债权,截至公告日,债权本金34199920.00元、暂计算至2016年12月21日的利息1578668.64元,经法院确认由债务人承担的垫付费用为221173.00元。担保形式为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

  保证人:由浙江永达工贸有限公司、胡启利、胡杰凤为本户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抵押物:1.永康市宏利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银川东路27号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10288.4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0287.51平方米;2.胡启利、胡杰凤名下位于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金山西路31-21号1-5层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615.9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115.02平方米;3.胡启利、胡杰凤名下位于永康市东城阳光都市花园41幢1单元1102室房地产,建筑面积276.5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2.158平方米。上述抵押物面积等以权证登记为准。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有意向者请登录华融网站(www.chamc.com.cn)中的处置消息栏查询详情。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在2017年9月26日前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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