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受让对象
受让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法律规定不允许者除外,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三、竞买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7日16时止(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康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
3.凡有意受让上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者,请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领取挂牌文件资料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须随带材料,请咨询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浏览德清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德清公共资源交易网址:http://www.dqztb.gov.cn/。报名登记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于报名截止时点前到指定银行账户)。竞得后保证金可抵充地价款,未竞得者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保证金。竞得后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和缴纳出让金等税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联系方式和银行账户
德清县国土资源局利用科
杨先生 (0572)8283419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蔡女士 (0572)8066293
保证金账户:
德清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1205280029001107606
工行德清支行营业部
德清县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德土资告(2017)
挂字第33号
经德清县人民政府批准,德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7年9月29日15时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德清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31日
(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40万元/亩。
(二)土地产出≥600万元/亩。
(三)土地税收≥21万元/亩。
(四)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5吨标煤/万元。
(五)环境标准:1.禁止含以下工艺的项目:1)含有电镀生产工艺的项目;2)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项目;3)涉重金属排放的建设项目;4)排放含氮含磷污染物的项目。2.限制以下VOC排放的项目:年用非水性涂料20吨以上、VOC废气排放量>2t/a且未采用VOC最佳环保治理技术的项目。3.限制有以下工艺的项目:含有使用盐酸的酸洗工序的项目。
(六)开竣工时间:土地受让后10个月内必须动工建设,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
(七)地块成交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亩,最高500万元,不计息。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