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供地探索
浙报制图:戚建卫 本报记者 方臻子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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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供地探索
浙报制图:戚建卫
本报记者 方臻子整理
松阳在发展乡村旅游过程中,为解决乡村土地有效流转及合理利用问题,结合县情实际,对乡村旅游土地利用和供地方式作了大胆探索与尝试。
案例:
榔树村
根据项目需要,把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征用为国有建设用地,再进行公开挂牌出让。
征用+挂牌
案例:
横岗村
征购,指土地征为国有,房产也征为国有。这样,老屋就“转移”到了政府手里。
由县旅发公司提出旅游项目用地申请——县国土资源局将所需用地报省国土厅批准转为国有——县统征办将房屋实行征购——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发不动产权证——县旅发公司视项目需要整片或单幢农房出让给项目投资商——项目投资商按项目规定方案开发完成后申请发放不动产权证。
征购+转移
案例:
小竹溪村
收储+挂牌
将农村国有建设用地及地上建筑物由县土地储备中心根据政策规定进行收储,然后带方案(旅游项目设计条件等)出让。
案例:
吴弄村
收回+租赁
由村民委员会收回农民的原有房屋土地使用权,对地上建筑物实行补偿,产权归村民委员会所有,通过房屋修缮后,出租给原住民或社会投资人创办民宿(农家乐)。
案例:
平田村
审批+修改
“修改”是指经申请审批后,将农村农民自主产权的房屋进行修缮、改建再利用的一种行为。其程序是农民提出申请——县名城古村老屋办组织专家会审(其标准是所在地是否属于传统村落或历史文化村落;是否符合当地的建筑风貌以及自然风貌等条件)——建设规划部门进行规划审定——符合房屋原高度、符合专家会审方案等其他条件可实施修改——所在乡镇联合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