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第十三批信访件216件
前四批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公开
记者 江帆
本报讯 (记者 江帆) 8月24日上午9时,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第十三批信访件216件,其中,经中央环保督察组圈定为重点信访件4件。
第十三批信访件中,按污染类型分类,其中:水污染88件、大气污染67件、噪声污染22件、油烟污染12件、其他污染9件、扬尘污染7件、生态破坏5件、垃圾污染5件、重金属污染1件。按区域分类,其中:杭州53件;宁波28件,重点件1件;温州18件,重点件1件;湖州8件;嘉兴12件,重点件1件;绍兴39件;金华30件;衢州7件,重点件1件;舟山1件;台州16件;丽水5件。
截至8月24日16时,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移交十三批共2005个信访件。各地上报办结836件,责令整改1988家,立案处罚890家,拟罚款5397.76万元,立案侦查69件,行政拘留37人,刑事拘留36人。
经省信访组审核,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我省的前四批信访件符合办结标准,予以结案,并在浙江省政府网上公开。
根据安排,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1个月。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6781919,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第755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