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 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首个整改完成
记者 邵倩 市委报道组 姜伟锋 程伟
本报江山8月14日电 (记者 邵倩 市委报道组 姜伟锋 程伟) 8月14日下午,江山市大陈乡乌龙村里畈自然村大塘边,一辆挖掘机正在清理塘内的污泥。省信访督办第8小组来到塘边,对收到的信访案件和处理结果进行核实。“经我们现场核实,关于江山市大陈乡乌龙村垃圾整治信访件中的垃圾堆放无人处理问题已经解决。”省信访督办第8小组组长王小兵宣布。这是浙江省第一个整改完成的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
8月12日下午,江山市接到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投诉信访件,反映大陈乡乌龙村垃圾堆放无人处理且村内池塘有大量生活垃圾,臭气熏天的问题。
信访件引起江山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江山市政府办公室、市环保局和大陈乡有关负责人在收到信访件的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查处。由于信访件上并未具体指明地点,调查人员在对全村14个小微水体进行排查后发现,乌龙村里畈自然村大塘边有一处建筑垃圾倾倒在塘边,还有一处生活垃圾堆放点的垃圾没有及时清运,存在一定残余。
江山市本着“事不过夜,即知即改”的原则,立即安排人员、机械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处理,到12日下午5时,信访反映的垃圾全部清运结束。同时,乡镇工作人员对全村进行全面踏勘,在重要地段增设垃圾桶;制定并落实每天清运制度,村里的垃圾从“一周一清”到“日日清”,确保垃圾不在村里过夜;乌龙村对全村河塘进行规划设计,增设警示标牌,防止垃圾入河塘,计划在8月底前把臭水塘改造成景观塘。
江山市委、市政府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浙江省工作动员会精神,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联络组,做好重点工作安排。江山市委主要领导表示,要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巩固治理成果,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美丽经济,加快建设“大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