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率先建设
“清新空气”监测体系
年底前正式发布指数
记者 施佳琦 江帆
本报讯 (记者 施佳琦 江帆) 近日,我省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监测及网络体系建设的通知》(下称《通知》),在全国率先开展“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监测发布体系建设。
据浙江省气象局发布的《浙江省2016年度负氧离子监测(试验)报告》显示:我省空气负氧离子年平均浓度在420-4650个/cm3之间,最高的日均浓度值可达2万个/cm3,最大监测值达10万个/cm3。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界定的清新空气标准,负氧离子的浓度范围达到≥900个/cm3,可算作“较清新”;≥2100个/cm3,则为最高标准“非常清新”。
根据《通知》要求,我省清新空气监测网络将由基本站和功能站组成。基本站设在行政区中心区域的站点,包括气象监测站和城市站;功能站设在生态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等区域,重点反映生态环境、空气状况以及为区域环境保护、开发提供支持。监测因子包括负氧离子、细颗粒物(PM2.5)、臭氧(O3)、气象(风力、温度、湿度、气压、降雨)等指标。
根据规定,监测站点将接入浙江省清新空气监测数据平台,按照“统一评价标准、统一监测方法、统一布点规范、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技术提升”的目标,实现全省清新空气监测站点集成联网。
监测系统建成后,浙江省将在2017年9月底前试行发布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监测信息;2017年年底前正式发布清新空气(负氧离子)指数信息。届时,浙江百姓出门,就能通过手机查询空气中的负氧离子浓度,实时了解空气清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