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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生态

“鲜花公约”
治理乱占道

  本报讯 (记者 钱祎 通讯员 姚玉琼) 近日,在海宁市黄湾镇治江路,一家常将货物堆在人行道上的小百货店焕然一新,门口不见随地乱摆的货物,却多了3盆漂亮的鲜花。路过的居民连连竖起大拇指,“多亏了镇里新实施的‘鲜花公约’”。

  为巩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果,治理道乱占、车乱开的普遍管理难题,海宁市率先在黄湾镇试行“鲜花公约”机制。小镇每家商户门口,设置了统一星级经营户公告牌,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分别代表守法经营星、环境卫生星、文明停车星,一颗星对应一盆鲜花。

  治江路的这家小百货店,正是在这种激励下主动求变。“‘鲜花公约’出来后,每户都收到了一份告知书。”店主按告知书要求,将运货车停到了公共车位上,店门口堆积的纸板箱全部清理完毕。第二天,镇综合执法中队副队长范宇杰便送来了鲜花。

  “以前靠协商和劝导收效甚微,靠刚性执法只能解决一时、极易反弹,治标不治本。”海宁市整治办常务副主任陈亚东说,小城镇“三分建七分管”,只有让群众实现自治和常态化管理,才能达到小城镇管理和环境的良好“微循环”。

  实行“鲜花公约”后,黄湾镇组织了一支考评小组,每季度都会对商户进行评比。“奖励的鲜花统一放在门前柱上,每季度更换一次。”镇长徐洪华说,这样一来,每家商户的经营环境就一目了然,“鲜花公约”真正达到了装扮店面、邻里约束和自我管理的效果。现在,黄湾镇越门经营从原来每天30多起下降到1至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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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9 4763294 2 2017年08月0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