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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要闻

我省17类工业品
实施“先证后核”

  本报杭州8月1日讯 (记者 白丽媛 通讯员 沈志坚) 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8月1日起,我省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电线电缆、耐火材料、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救生设备等17类工业产品实施“先证后核”行政审批程序。只要企业作出符合生产许可证发证全部要求的承诺,质监部门当场发放生产许可证,再通过证后监督的形式对获证企业进行核查,实现审批效率提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行政审批新模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明确我省为第一批试行简化审批程序改革的6个省市之一。在宁波、绍兴、湖州开展省级发证“先证后核”试点的基础上,省质监局决定全省全面推行“先证后核”简化审批程序改革。

  据悉,通过“先证后核”审批程序取证的企业,行政审批部门在其获证后一个月内要完成现场审查,确保许可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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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先证后核”
2017-08-02 4702551 2 2017年08月0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