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
我省出台的
拥军办法和举措
浙报制图:陈仰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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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
我省出台的
拥军办法和举措
● 出台《浙江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等一系列优惠政策,聚力打造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浙江特色和浙江品牌。
● 台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成功举办第一次军民融合发展推进会,现场签约5项军民合作项目,50余项军工科技成果成功转移。
● 浙江省11个地市相继制定出台了《双拥工作五年规划》、《拥军优属规定》等。
● 下发《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实行了学前、义教、高中(职高)、高考四方面的优待。
● 在全国率先出台《浙江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
● 温州市在全国首创并试点开展《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办法》,全力帮扶退役士兵创业。
● 出台《浙江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对驻浙部队随军家属范围界定、安置原则、工作运行机制等进行了规范,细化形成29条政策措施。
● 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优抚服务,促进优抚工作体制创新的意见》,在全国首次以规范性文件在全省明确优抚工作体制创新的发展方向。
● 省军区、省慈善总会和阿里巴巴集团启动浙江省特困优秀退役军人救助行动,建立浙江省特困优秀退役军人救助基金,每年共同出资150万元用于定向救助浙江省籍特困优秀退役军人。
2013年
2015年
浙报制图:陈仰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