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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大片中见“乐清经验”

  十集大型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第四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聚焦司法体制改革,乐清法院的诉讼制度改革以案例的形式呈现,生动展示了温州基层司法工作者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所作的努力。

  在这起乐清法院于2014年10月审理的诈骗案件中,被告人当庭翻供,声称是受到刑讯逼供才作有罪供述。对此,主审法官要求办案民警陈晓庆出庭作证并说明情况。最后,法庭对该被告人所称遭到刑讯逼供的辩解不予采信。

  为有效遏止刑事冤假案件的发生,乐清法院于2014年积极探索庭审实质化改革,在刑事案件中推进警察出庭作证机制。在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乐清市公安局大力配合下,乐清法院在刑事审判中对警察出庭作证程序中出庭警察类型、程序启动事由、程序启动主体、作证内容进行大胆探索。2015年4月,三家共同制定出台《刑事案件警察出庭作证办法》,对警察出庭作证制度进行细化和扩充。为保护警察作证,还规定了采用隐名、隔离等方式让警察参与敏感性案件作证。

  “当民警从侦查办案人员变为法庭证人,从幕后走到台前,不仅转变了思想观念,也逐渐掌握‘应试’技巧,更重要的是清晰知道平常侦办案件所需要遵守的程序和行为规范。”乐清法院副院长赵顺鹏说,警察出庭作证可以有效地遏制非法取证问题,尤其对于防范刑讯逼供意义重大。

  乐清市人民法院院长林向光表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给基层法院法官前所未有的尊荣感和司法权威感,同时也深感责任在肩,重担在肩。截至目前,共有45名警察在23起案件中出庭作证。

  去年3月1日,乐清法院应邀在中央政法委举办的庭审实质化改革座谈会上作经验介绍,受到中央政法委领导的肯定。今年3月2日,浙江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座谈会在乐清召开,警察出庭作证被誉为“乐清经验”,要求在全省推广。


浙江日报 专版 00008 改革大片中见“乐清经验” 2017-07-26 浙江日报2017-07-2600011 2 2017年07月2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