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要闻

高温作业,这些规定你知道吗?

  浙报制图:戚建卫

  高温作业,这些规定你知道吗?

  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

  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搬重物、锯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我省的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以上据全国总工会的《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职工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国家安监总局等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高温津贴不纳入最低工资,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汤等防暑物资替代,具体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225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8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45元/月

  见习记者 王湘云 整理

  根据相关规定,日最高气温35℃以上即为高温天气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以上据浙江省的《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高温作业,这些规定你知道吗? 2017-07-17 浙江日报2017-07-1700029;浙江日报2017-07-1700005;浙江日报2017-07-1700019;浙江日报2017-07-1700007;浙江日报2017-07-1700012;浙江日报2017-07-1700015;浙江日报2017-07-1700016;浙江日报2017-07-1700014;浙江日报2017-07-1700018;浙江日报2017-07-1700020;浙江日报2017-07-1700022;浙江日报2017-07-1700024;浙江日报2017-07-1700023;浙江日报2017-07-1700017;浙江日报2017-07-1700021;浙江日报2017-07-1700026;浙江日报2017-07-1700025;浙江日报2017-07-1700028;浙江日报2017-07-1700010;浙江日报2017-07-1700011;浙江日报2017-07-1700009;浙江日报2017-07-1700008;浙江日报2017-07-1700013;浙江日报2017-07-1700027 2 2017年07月1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