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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政治

海宁倒逼式问责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本报讯 (通讯员 颜新文 王磊 记者 丁谨之)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忽视了作为分管领导应承担的责任。”海宁市农经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金伟民在检讨书上写道。

  原来,他分管的海宁市新能源技术服务站原站长林小平,通过提交虚假材料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包装,套取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共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289万元。2016年6月,林小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海宁市纪委对此案进行“一案双查”,最终,金伟民因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致使本单位发生腐败窝案、串案,或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等4种情形,实行“一案双查”,是海宁市纪委实行倒逼式“问责”的方式之一。

  与倒逼式“问责”一道,海宁市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积极探索清单式“定责”、链条式“传责”、项目式“履责”、立体式“督责”、倒逼式“问责”的“五式管理”工作机制。

  建立“三清单一报表”制度,即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以及季度、半年度、年末等重要时间节点上报上级党委和纪委的具体落实报表。市委书记与每名市委常委、市委与62个下级党委签订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主体责任横向落实到班子成员、纵向落实到各基层党组织。

  今年3月,海宁市集中听取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评议会上,12个镇(街道)和5个市级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逐一向市纪委报告2016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每场汇报评议会均邀请2名市党代表参加。马桥街道党委书记魏国锋汇报后感慨道:“这样面对面汇报评议,我们作为‘第一责任人’感到‘压力山大’,谁还敢当个‘甩手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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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9 4271795 2 2017年06月1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