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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文化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7年7月3日(星期一)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12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2017年6月30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如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经公证授权委托书于2017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张婧

  3.联系电话:(0571)85171756

  4.传真:(0571)85155333

  5.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12楼,邮政编码:310004

  特此公告。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9日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拟召开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12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审议《关于签署<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人员:1.截至2017年6月23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如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经公证授权委托书于2017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张婧

  3.联系电话:(0571)85171756

  4.传真:(0571)85155333

  5.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12楼,邮政编码:310004

  特此公告。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9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 (女士) 代表本单位 (个人) 出席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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