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展锋芒
——省委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
本报记者 丁谨之 通讯员 颜新文
巡视全覆盖是政治承诺和硬任务。
2016年12月底,本届省委巡视工作提前完成全覆盖。5年来,省委共开展15轮巡视,巡视255个单位党组织,对6个县(市、区)、7所省(市)属本科院校开展“回头看”,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成绩单。
扛起主体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对巡视工作职责定位的认识更加清醒,持续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对建立浙江巡视工作责任体系、全面完成巡视全覆盖任务等13个专项问题逐一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
肩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省委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回头看”,已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2016年以来,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带队对28个被巡视单位贯彻落实“十大整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
巡视成果得到综合运用,省委“五人小组”听取每轮巡视情况汇报,综合研判浙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2014年7月以来对重点人和事的问题提出明确处置要求43件(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巡视工作专题问题32项;科学组织实施五年巡视工作,对标全覆盖总目标,打出重点省直单位常规巡视、市县巡视、专项巡视、“回头看”等组合拳;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巡视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问题导向
5年来,浙江的巡视监督有条不变的标准——严。
将市县作为全覆盖监督的重中之重。关注党政现职“一把手”,重点“扫描”设区市领导班子中县(市、区)的主官。
监督针对性一步步提高。5年来,省委巡视组开展个别谈话35496人次,受理来电来信来访48730件次,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1786批次。着力发现机关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权力运行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招生考试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国企国有资产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等。
以巡视督促各级党组织持续整改,特别瞄准少数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和通过“一家两制”搞利益输送、干部队伍中“老好人”现象等中央巡视组发现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整改必须到位
5年来,被巡视党组织认真纠正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4367个面上问题已整改到位4133个;推动完善制度8042项、挽回损失93.46亿元、问责追责21845人、情况通报7127起;395个群众反映强烈且明显违反规定问题得到纠正。
优先办理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巡视工作的行为,2015年以来已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从建章立制入手,遏制腐败增量。深化公款竞争性存放制度改革,从源头上杜绝领导干部“以权揽储”问题。2015年至2016年6月底,全省财政性资金实行竞争性存放金额累计4609.74亿元。5年来,向省委、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移交改进工作、完善机制的意见建议7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