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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部署国务院
第四次大督查自查

  本报讯 (记者 吕玥 通讯员 何锦峰) 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5月底下发通知,决定对全国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第四次大督查。近日,我省召开专题会议对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自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据了解,这次督查的重点内容包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重点领域风险等5个方面工作。省政府对这次督查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2017年度重点工作清单落实情况,深入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完善政策的建议。同时,明确以省政府督查室为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总牵头,将5个方面督查重点细化分解为36项具体内容,逐项落实到39个省直单位,并下发任务分解清单,由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抓好落实。

  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各地、各部门将于6月23日前将自查报告报省政府办公厅。目前,各地、各部门已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对照督查重点内容责任分解,各司其职,正全面开展自查,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力求实事求是反映实际情况,以最大努力争取最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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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9 4190806 2 2017年06月0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