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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观点

  我分公司拥有对义乌市中瑞办公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办公”)的债权,截至转让基准日2015年6月21日,中瑞办公的债权本金为890万元,利息151.92万元,本息合计1041.92万元,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由方惠芳、龚英荣所有的位于义乌市香山新区21幢1单元302室的房产、楼燕所有的位于义乌市沪江路54幢405室的房产、方丽英、徐大剑所有的位于义乌南门街536号303室的房产、杨旭峰所有的位于沪江路8幢3号1-2层的房产、杨旭东、金巧玲所有的位于沪江路8幢3号3-5层的房产作抵押,并由义乌市新宇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金巧玲、杨旭东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有意向者请登录华融网站(www.chamc.com.cn)中的处置消息栏查询详情。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需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在2017年6月16日前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837988      传真:(0571)8783673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汪先生 (0571)87836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开元路19-1,19-2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7年6月5日

  受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拟组包处置以下资产(宁波2017委字003号),特发布此公告。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止,具体转让时间另行公告。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在2017年6月15日前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毛仲奇

  联系电话:(0574)8724508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2017年6月5日

  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地区3户企业债权的处置公告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5 2017-06-05 浙江日报2017-06-0500016;浙江日报2017-06-0500015;浙江日报2017-06-0500021;浙江日报2017-06-0500017;浙江日报2017-06-0500019;浙江日报2017-06-0500020;浙江日报2017-06-0500014;浙江日报2017-06-0500018 2 2017年06月0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