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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深读·思想者

开创“平安浙江”新局面

  自2004年以来,我省贯彻实施“八八战略”,深入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取得了重大成绩,为全国提供了社会治理创新的浙江方案。

  “平安浙江”建设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04年至2006年,是“平安浙江”的发起期。浙江省委提出了涵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平安浙江”建设战略,确定了“五个更加”和“六个确保”的目标,搭建了“平安浙江”建设的总体框架,并使“平安浙江”建设深入基层。

  第二阶段从2007年至2012年,是“平安浙江”的巩固期。完善了各项制度,逐步形成和推进了“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基层治理模式。

  第三阶段从2012年至今,是“平安浙江”的提升期。进一步提升了理念,拓展了领域,健全了制度,提高了标准,强化了基础。

  平安建设是不断创新工作制度、不断提升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法治化程度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越来越注重基层治理、越来越注重非传统安全、越来越注重人民安全感和满意度。

  “平安浙江”建设的宝贵经验

  “平安浙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离不开覆盖广泛的“大平安”理念的引领,将“大平安”建设与“六位一体”的国家战略、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浙江省的各方面优势紧密衔接起来。

  离不开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的保障,依靠稳定的领导干部队伍,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

  离不开多元的社会力量动员机制的促进,形成网络共建、信息共享,队伍共建、人才共享,组织共建、资源共享,项目共建、服务共享的局面。

  离不开有效机制的推动,形成“维稳工作十大机制”“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和“三治合一、三社联动”等模式。

  离不开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的激励,形成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竞争局面。

  “平安浙江”建设的建议

  我省正处于厚积薄发的战略机遇期、干事创业的发展黄金期、不进则退的转型关键期。我们肩负着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历史使命,需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创“平安浙江”建设新局面。

  总体建设要求:继续在“八八战略”指引下,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依据社会风险的不同原理加强分类治理,根据社会风险的类别设定“平安浙江”的建设内容,设定“平安浙江”的治理机制,调整组织领导体系和社会协同机制,开创共建共享的新局面,进一步提升人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主要建设内容:增进繁荣、增强韧性,拓展保险、加强互助,培养责任、规范社会,监测重点、识别异常,化解纠纷、处理危机,回应舆论、满足需求,建立公信、维持诚信,创新试点、容错纠错,依法行政、依法问责。

  建立九大举措:脆弱性风险的扶助机制;不确定风险的保险机制;复杂性风险的规范机制;流动性风险的监测机制;利益纠纷的公正裁判机制;舆论性风险的回应机制;道德性风险的声誉机制;改革性风险的试点机制;腐败性风险的问责机制。

  调整两大机制:组织协调机制和社会协同机制。

  【作者为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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