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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规定,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于2017年6月14日上午10时,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公开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及相关指标

  新昌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7年第4号

地块编号出让面积(㎡)土地坐落规划用途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建筑密度拍卖(挂牌)

起始价(万元)保证金

(万元)2017年经5号69720龙珠路与丽江路交叉口西北侧居住、商业混合用地70、401.0~2.2不超过28%335006700  二、竞买资格及相关说明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

  2.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需成立新公司的,凭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行名称预约登记。如外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竞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须在本县设立独立法人的新公司,凭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行名称预约登记。

  三、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地点: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大道东路668号,客运东站边)。

  2.报名时间:地块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3日,具体报名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3时~5时。

  3.报名者提交资料:参拍者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公章;保证金发票等有效证件原件(备好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缴款单位需与报名单位相一致。

  4.拍卖时间:2017年6月14日上午10时。如竞买不足三人的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挂牌报名时间顺延至2017年6月26日下午5时止,挂牌起始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上午10时至2017年6月27日上午10时止,挂牌时间终止后挂牌竞买人应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5.拍卖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道东路668号,客运东站边)。

  6.保证金:土地保证金在报名截止前缴入交款账户(①~④任选)。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可抵算土地出让金,未成交者的保证金于拍卖(挂牌)结束后次日起5日内不计息退还。成交后不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交款账号:报名截止前须缴纳保证金和交易席位费,保证金缴款账号:

  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33001656635050005397-310130);

  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1211028029000010454);

  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195252010400664330000000193);

  ④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363658355188VA00003)。

  8.公告、拍卖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下载地址:www.xcgt.gov.cn

  咨询电话: 县国土资源局 (0575)86240031 86250220

  高新园区  (0575)86292072

  四、本次拍卖(挂牌)详细情况请查阅本次拍卖(挂牌)须知资料。

  新昌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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