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卫红同志不再兼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
浙江省委员会副秘书长的决定
(2017年5月19日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整,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政协章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决定罗卫红同志(女)不再兼任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因工作调整,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政协章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决定罗卫红同志(女)不再兼任政协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