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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淳安千岛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5月11日

  注:以上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保留底价,竞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但竞价低于保留底价的不成交。地块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价,也可以联合竞价。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每一幅地块参加竞价的条件和规划条件详见各宗地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点: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咨询电话:0571-64810336(交易中心);0571-64813052(国土局用地科)。

  四、本次挂牌报价时间:自2017年5月31日9∶00起至2017年6月9日15∶30止(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17年5月11日9∶00至2017年6月7日15∶30期间工作日,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淳安县国土资源局缴纳保证金后,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五、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自2017年5月11日后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国土(矿产)窗口索取。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5 2017-05-12 浙江日报2017-05-1200009;浙江日报2017-05-1200010;浙江日报2017-05-1200012;浙江日报2017-05-1200011;浙江日报2017-05-1200015;浙江日报2017-05-1200013;浙江日报2017-05-1200017;浙江日报2017-05-1200014;浙江日报2017-05-1200016 2 2017年05月12日 星期五